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定金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定金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一、定金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1、定金合同成立。
定金合同成立是定金合同生效的前提,也是其必备要件之一。定金合同自定金交付时生效。
2、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任何合同的生效都要以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要件。定金合同的生效需要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并预见其行为后果,具有完全的意思表示能力进行意思表示。
3、意思表示真实。
定金合同的内容应当是当事人的真实的意思表示。
4、定金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对合法的意思表示法律赋予其法律上的拘束力,不合法的合同不能受到法律保护,也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力。定金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5、实际交付定金。
定金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自定金给付人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应当依照定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定金给付义务。
6、主合同有效。
定金担保合同是当事人为担保主合同的履行的从合同,定金担保合同的效力依存于主合同的效力,主合同无效时,定金合同无效。但是定金合同另有规定的,定金合同的效力依其约定可以独立于主合同而存在。
如果定金合同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的,所附的条件成就或者期限届至时定金合同才生效。定金担保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在定金合同中约定特殊的条款,为定金担保合同的生效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二、定金合同生效后有什么法律效力?
(1)定金是主合同成立的证据,交付定金的书面证明可以证实主合同的存在。
(2)定金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非使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3)定金于合同履行后,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4)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须承受定金罚则,既交付定金一方违反合同所付定金不予返还,收受定金的一方违反合同应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合同什么时候生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定金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因此要实际支付了定金之后才会生效。而定金合同生效是有一定条件的,例如签订定金合同时,要存在双方的意思真是表现一致,如果双方表示不一致时,此时一方利益可能会遭到损失。因此,订立定金合同时,要符合生效要件才可生效。



·合同可以约定单方解除权吗?
    合同可以约定单方解除权吗?合同不可以约定单方解除权,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的解除包括双方解除和单方解除。双方解除又称协议解除,即当事人双方订立协议,意在消灭有效合同......

·合同履行不能,有哪些补救措施
    合同履行不能,有哪些补救措施关于采取补救措施的具体方式,我国相关法律做了如下规定:(1)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规定为: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2)消费者权益保......

·合同法延期违约金过高怎么办
    一、合同法延期违约金过高怎么办?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

·手写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手写合同有法律效力吗?一、手写合同有法律效力吗??????手写合同也应当认定有效。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四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

·协商解除合同规定有什么
    协商解除合同规定有什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只有一个,那就是双方协商一致。由于签订劳动合同的一项......

·无偿使用证明是合同吗?
    无偿使用证明是合同吗?无偿使用证明不是合同,双方并没有签订合同的内容,只是一个证明。商标是可以许可给他人使用的,但是最好双方还是签订合同,确定双方的法律责任,避免在商标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