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房产抵押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房屋抵押是大宗交易,我们必须谨慎,因为这个事情搞不好会让自己损失很大一笔财产,所以不管房产抵押手续的收费是多少,我们都应该去登记。这样不仅给自己留个后路,也让别人放心。那对于房产抵押提供的材料有哪些,可以去相关机关问清楚,或者看下文的阐述。
一、房产抵押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一)私有房屋抵押需提供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和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抵押人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共有房屋须提供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原件
4、抵押当事人对所抵押的房产价值无法协商一致时,应由房产评估机构确定,并提供评估报告。
(二)公有房屋抵押需提供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和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企、事业单位提供本单位法人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共有房屋须提供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原件
4、抵押当事人对所抵押的房产价值无法协商一致时,应由房产评估机构确定,并提供评估报告
5、国有企、事业单位房地产抵押的,须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的书面证明原件
6、集体所有制企业房地产抵押的,须提交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原件
7、中外合资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房地产抵押的,须提交董事会通过的决议原件
8、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抵押的,须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原件。
二、房产抵押手续的收费,地方规定不同,下面以山东为例说明
1、住宅房屋房产抵押手续费按定额收取,抵押金额50万元以下的,每套(宗)150元,50万元以上的每套(宗)300元。
2、其他房屋房产抵押手续费在鲁价费发[2002]171号文件规定的基础上降低50% 收取。即抵押金额(万元) 收费标准(‰),2000(含)万元以下部分 0.7;2000-5000(含)万元部分 0.175;5000-10000(含)万元部分 0.105;10000万元以上部分 0.035;房产抵押登记手续费由抵押人承担。
以上就是房产抵押的相关问题,相信您也明白了不少,但是毕竟房子产权的交易比较重要,所以国家这两年也是严格规定了这方面的法律法规,目的就是维护当事人权益,稳定市场,那我们也顺应社会,积极办理房产登记。不懂的可以随时问律师。



·防范房屋买卖居间合同风险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在社会中,我们可能扮演着父母、子女、丈夫或妻子等角色,不管哪一种角色,在当今社会都面临着一个买房的问题,那买房时,特别是签订合同时,就要特别注意房屋买卖居间合同风险。以下......

·北京房屋租赁条例的内容是什么
    如今城市流动人口越来越多,所以租房的现象也日益增多,为了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我国制定了关于房屋出租的管理办法,那么北京房屋租赁条例如何?我们在租房的过程中都需要注意哪些的......

·借名买房不存在规避限购政策或违背公序良俗情形的,应认定借名人系实际房屋权利人​
    1.不动产物权登记产生的公示公信效力,亦仅是一种推定效力,登记行为本身不产生物权,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其为真正权利人时可以推翻不动产登记的推定,维护事实上的真实。2.借名人通过......

·黄浦区离婚房产纠纷如何处理?
    上海市作为特大城市,人们生活压力大,离婚案件发生率也比较高。对于黄浦区市民来说,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经常会因为房产问题引发矛盾。毕竟,黄浦区房产价值很高,双方都想获得更多......

·离婚房子分配制度是怎样的?
    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要重点解决好财产分割方面的事情,其中房子分割可以说是重中之重。对于普通家庭而言,房子可以说是夫妻双方最重要的财产,关于房子分割引发的纠纷层出......

·房屋质量问题索赔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房屋质量问题索赔的法律规定是什么?1、房屋质量赔偿标准根据国务院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