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如何签房屋转租合同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房屋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出租的行为。这种情况在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比如租房时常遇到的二房东,就属于转租房屋。不管是房屋直租还是房屋转租,都需要签订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那么就房屋转租而言,当事人应该如何签房屋转租合同?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签房屋转租合同
1、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2)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3)租赁用途;
(4)租赁期限;
(5)租金及交付方式;
(6)房屋修缮责任;
(7)转租的约定;
(8)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9)违约责任;
(10)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2、在签租赁合同时,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尽量采用书面合同。对房屋所处地理位置、房屋面积、数量、用途、租赁期限、押金及租金的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详细约定。
(2)根据法律规定,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合同。
(3)承租人转租,应当经过房东同意。未经房东同意,房东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次承租人对房屋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二、不能转租的房屋有哪些
(1)承租人拖欠租金;
(2)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
(3)预租的商品房;
(4)租赁合同中未约定可以转租,且出租人不同意转租的,承租人也不擅自转租。
(5)承租人擅自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与承租人的租赁合同。
需注意的是:法律规定,未征得出租人同意和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擅自转租房屋的,其租赁行为无效,没收非法所得,并可以处罚款。
由于房屋租赁市场有关房屋转租的现象比较多,而由此引发的纠纷也是屡见不鲜,所以提醒您注意,要提前预防房屋转租纠纷的出现,在签房屋转租合同的时候,也需要注意其中可能出现的陷阱,这样才能更好的避免自己的利益遭受损失。若不幸产生纠纷的话,建议最好委托专业的律师来帮助进行处理。



·一、用房子折抚养费可以吗?
    一、用房子折抚养费可以吗?是可以的;离婚时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如果没有经济收入的,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用房子来折抵抚养费。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时一方无经济收......

·房产继承法全文中不可忽视的要点有哪些?
    在现在的继承内容中中,房产继承已成为主要的财产继承,随之而来的就是房产继承纠纷,房产继承纠纷已经成为了房产纠纷的常见类型之一,由于对法律的不熟悉,人们在继承房产时会忽视很......

·聊城市城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聊城市城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征地拆迁,是城镇化发展必须要经历的过程,每个地区多少都会接触到。因为涉及到被拆迁人的切身利益,肯定少不了补偿。我们知道,不同的地区,......

·房产继承爷爷奶奶死亡证明没有怎么办?
    当时没有死亡证明:可以从村委会、派出所开出证明,派出所应当有户籍注销的记录。或者直接起诉确权,然后根据生效法律文书来办理过户等手续。(一)、如何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关于房产继承......

·上海离婚房产纠纷是如何处理的?
    当夫妻感情破裂或因为别的原因需要离婚时,如果之前没有协议好财产应如何分配,离婚时遇到财产分割可能就会有纠纷了,特别是对于房产来说。在我国每个地方的房产纠纷可能都会有写不同......

·长沙离婚房产分割律师费用是多少?
    如今我国很多大城市离婚率居高不下,双方在办理离婚财产分割的时候,房产是非常容易引发纠纷的地方。双方无法协商分割房产的话,可能要走诉讼离婚的渠道,这时当事人要通过聘请一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