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久呢?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久呢?

人有寿命的长短,在我国土地的使用年限也是如此。我国的土地归国家所有,为了合理的利用土地,土地使用者只能在土地使用年限内拥有土地的使用权。而我们所知的土地使用年限主要是针对国有土地,那么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久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说道说道。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年限是多久呢

集体土地使用证有效期国家还没有推出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期年限,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没有年限限制。

土地使用年限


土地使用权指单位或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4、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 ?仓储用地50年;

6、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二、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年限

1、国家还没有推出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期年限,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没有年限限制,准建证一般要求2年内必须建设。

2、《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三百三十二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前款规定的承包期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

3、关于宅基地的使用年限 应该是没有年限的。

《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并未涉及,也无相关的行政法规。因为宅基地是村民使用自己所在的集体组织享有所有权的土地,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形完全不同,通常使用一生,可由子女继承,倘若迁出某村,自然不再享有。

4、《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第二十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综上所述,在我国农村的土地使用是没有年限要求的,也就是说农村的居民们对自家的土地有永久的使用年限,可以代代相传。但是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年限不受限制并不代表对谁都适用,一般只适用于同村人员或宅基地的使用,而承包者就有承包年限的限制。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云南省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云南省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国家政府征地一般情况下都是为了城市的发展而征用的,其中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是非常常见的,不过对于征地当前还有许多人都不了解,对于征地补偿标准......

·用土地使用证可以贷款吗
    用土地使用证可以贷款吗土地使用证和绝大多数的人是有着联系的,因为绝大多数的房子都拥有土地使用证。一些人做生意,资金不充足,很可能会想用自家的土地使用证贷款,但是用土地使......

·重庆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重庆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征地补偿对于很多人来说是一件大事,因此每一年政府公布的征地补偿标准都十分引人关注,各地政府为了使征地补偿的标准更加符合当今的经济情况,不至于引......

·异地扣分违章怎么处理?
    异地扣分违章怎么处理(一)省内不同城市在省内不同城市违章,可以到车辆登记的城市交警部门进行缴纳罚款和扣分。如果你在省内其他城市出行,被交警现场抓到违反交通行为,这时交警会开......

·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时间怎么认定?
    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时间怎么认定?我国土地归国家所有,凡是使用国家土地的个人和单位,都要获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同时,使用国有土地是有使用年限的,不同用途的土地使用年限也会不同......

·土地使用权共有人份额怎样确定
    土地使用权共有人份额怎样确定在我国,国家规定了土地使用权的相关制度,所以我们,每个人都可以通过一些正规途径来获取土地使用权。所以这也就导致了在现实生活中,土地使用权共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