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谎报交通事故责任人算犯罪吗?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现在很多人都有自己的私家车,道路上的车辆越来越多,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也在提高,发生了交通事故后,必须要调查责任人是谁,然后下达责任认定书,但是有些人为了不想负责任,会贿赂交警慌报交通事故责任人,那么谎报交通事故责任人算犯罪吗?今天我们就给您详细说说。
一、谎报交通事故责任人算犯罪吗?
首先这样是犯罪的,如果是受了贿赂或者其他原因而谎报,构成了包庇罪。
二、包庇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犯罪对象是各种依照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人。
(二)客观要件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窝藏或包庇犯罪人的行为。窝藏,是指为犯罪的人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的行为。这种行为的特点是使司法机关不能或者难以发现犯罪的人,因此,除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外,向犯罪的人通报侦查或追捕的动静、向犯罪的人提供化装的用具等等,也属于帮助其逃匿的行为。包庇,应限于向司法机关提供虚假证明掩盖犯罪人。在司法机关追捕的过程中,行为人出于某种特殊原因为了使犯罪人逃匿,而自己冒充犯罪的人向司法机关投案或者实施其他使司法机关误认为自己为原犯罪人的行为的,也应认定为包庇罪。窝藏、包庇的犯罪人,是指已经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既包括犯罪后潜逃未归案的犯罪人,也包括被司法机关羁押而脱逃的未决犯与已决犯。
(三)主体要件主体是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四)主观要件本罪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是犯罪的人而实施窝藏、包庇行为。明知,是指认识到自己窝藏、包庇的是犯罪的人。在开始实施窝藏、包庇行为时明知是犯罪人的,当然成立本罪;在开始实施窝藏、包庇行为时不明知是犯罪人,但发现对方是犯罪人后仍然继续实施窝藏、包庇行为的,也成立本罪。
答案肯定是算是犯罪的,首先谎报了责任认定结果,就是对受害者的一种不尊重,对责任人的一种包庇,不仅损害了他人利益,也隐瞒了责任人要负责任的事实,如果有这样的行为,可以进行举报,法院会依法处理。



·未成年人交通事故死亡怎么赔偿
    一、未成年人交通事故死亡怎么赔偿首先要看看事故认定书确定的责任,之后需要看看小孩的户籍,以及经常居住地。之后依据法律赔偿。依据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

·公司申请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应符合哪些规定?
    公司申请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应符合哪些规定?我国为规范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行为,早已制定发行了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定,但鲜有公司尝试。那公司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应该......

·一、交通事故骨伤没拆内固定能先评残吗?
    一、交通事故骨伤没拆内固定能先评残吗?一般是不可以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

·交通事故的误工费营养费是多少?
    交通事故的误工费营养费是多少?误工费根据实际误工损失计算的,如果没有证据的话,可能以同行业的平均工资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现行标准是32元一天,营养费是没有具体标准的,但是......

·车祸肝损伤怎么申请鉴定 一、车祸肝损伤怎么申请鉴定?
    车祸肝损伤怎么申请鉴定一、车祸肝损伤怎么申请鉴定?(一)受伤人员治疗终结后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向大队提出伤残评定申请,大队在作出初步审查后,向伤者发出《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

·一、交通事故赔偿方式有哪些影响因素?
    一、交通事故赔偿方式有哪些影响因素?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及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所要考虑的是侵权人的侵权原因、主观动机、过错程度、侵权的具体情节,包括侵权的手段、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