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有哪些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我国法律规定了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情形,但是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毕竟剥夺了劳动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时应该享有的权益,此时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那么解除劳动合同怎么支付补偿金呢,详细内容不妨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1、用人单位当然解除
(1)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2)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3)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 用人单位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的;
2、用人单位通知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除按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外,还应当给予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六个月工资收入的医疗补助费。
二、解除劳动合同怎么支付补偿金
解除劳动合同支付职工的经济补偿金可以用现金方式,也可以用国有净资产方式予以补偿。对改制分流中不愿进入改制后新公司、自愿走向社会自谋职业的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应以现金方式补偿;对进入非国有法人控股改制企业的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可以用国有净资产方式予以补偿,并可以在职工自愿的基础上转为改制后企业的股权或债权。
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其中,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计发;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不高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3倍标准计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也应按照上述办法执行。
单位与劳动者是双向的选择,单位可以辞退员工,员工也可以辞职,可是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有哪些,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情形又有哪些,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要怎么支付补偿金呢,这些问题可以请教专业的律师,因为补偿金的数额计算跟工资以及工作年限等有关系,您自己可能不知道如何计算,让律师帮您就可以省去您的麻烦。
·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有哪些
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有哪些一、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有哪些按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当事人可就以下争议提请劳动仲裁: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
·一、最高院关于工伤认定管辖地的规定是什么?
一、最高院关于工伤认定管辖地的规定是什么?1、调整区、县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工伤认定管辖。将现行的由用人单位座落地人力社保行政部门管辖调整为由用人单位登记注册地人力社保行政部门......
·入职不签合同对员工来说怎么办?
无论我们从事什么职业,在进行就职之前都会和用人单位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我们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对我们自身劳动权益的保障,没有这份劳动合同我们在工作的时候就失去了一定的保障。所......
·实际工作中,相信大多数人都有过签订劳动合同的经历,但是对于劳
实际工作中,相信大多数人都有过签订劳动合同的经历,但是对于劳动合同的具体内容,您往往并不十分了解法律上的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的劳动安全保证,同时也是用人单位合法雇佣劳动......
·电力工程质保资料有哪些?
电力工程质保资料有哪些?质量保证资料是指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反映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真实记录。质量保证资料是否准确、齐全,直接影响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评定以及工程使用若干年后......
·外出办事儿崴脚算不算工伤?
外出办事儿崴脚算不算工伤?可以进行工伤认定来确定是否为工伤,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一、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1、用人单位当然解除
(1)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2)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3)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 用人单位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的;
2、用人单位通知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除按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外,还应当给予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六个月工资收入的医疗补助费。
二、解除劳动合同怎么支付补偿金
解除劳动合同支付职工的经济补偿金可以用现金方式,也可以用国有净资产方式予以补偿。对改制分流中不愿进入改制后新公司、自愿走向社会自谋职业的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应以现金方式补偿;对进入非国有法人控股改制企业的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可以用国有净资产方式予以补偿,并可以在职工自愿的基础上转为改制后企业的股权或债权。
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其中,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计发;职工月平均工资超过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不高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3倍标准计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也应按照上述办法执行。
单位与劳动者是双向的选择,单位可以辞退员工,员工也可以辞职,可是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有哪些,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情形又有哪些,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要怎么支付补偿金呢,这些问题可以请教专业的律师,因为补偿金的数额计算跟工资以及工作年限等有关系,您自己可能不知道如何计算,让律师帮您就可以省去您的麻烦。
·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有哪些
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有哪些一、申请劳动仲裁的条件有哪些按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当事人可就以下争议提请劳动仲裁: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
·一、最高院关于工伤认定管辖地的规定是什么?
一、最高院关于工伤认定管辖地的规定是什么?1、调整区、县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工伤认定管辖。将现行的由用人单位座落地人力社保行政部门管辖调整为由用人单位登记注册地人力社保行政部门......
·入职不签合同对员工来说怎么办?
无论我们从事什么职业,在进行就职之前都会和用人单位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我们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对我们自身劳动权益的保障,没有这份劳动合同我们在工作的时候就失去了一定的保障。所......
·实际工作中,相信大多数人都有过签订劳动合同的经历,但是对于劳
实际工作中,相信大多数人都有过签订劳动合同的经历,但是对于劳动合同的具体内容,您往往并不十分了解法律上的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的劳动安全保证,同时也是用人单位合法雇佣劳动......
·电力工程质保资料有哪些?
电力工程质保资料有哪些?质量保证资料是指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反映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真实记录。质量保证资料是否准确、齐全,直接影响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评定以及工程使用若干年后......
·外出办事儿崴脚算不算工伤?
外出办事儿崴脚算不算工伤?可以进行工伤认定来确定是否为工伤,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