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临时土地使用证什么办理方式?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临时土地使用证什么办理方式?1、就像其他的商品房一样,安置房同样也有房产证。也同样需要按照它所既定的程序去办理。那么值得注意的是,关于安置房除受国家的法律保护之外,还受到各地方政府的相应政策的约束。按照有关规定,这种安置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
2、虽说这样,但在取得权的5年内是不能上市交易的,也就是说不能转让、出卖,或者是抵押贷款等等。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者是代安置人购买的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相比)。这类的安置房跟一般的商品房没有区别,没有转让的期限,是可以自由上市交易的。
3、安置房办理土地使用证,相对要困难一些。由本人申请,携带土地登记申请书,土地权利人身份证明或者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许可证(简称土地分割证),房屋拆迁协议,《房屋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土地部门申请办理即可。
办理安置房的土地证需要什么证件?
1、谈到办理安置房土地证所需证件,那就少不了安置房权证。再接着被拆除房屋权证也是必要的,还有拆迁安置协议和已回迁安置证明以及查档证明。
2、那么关于被拆迁人身份证明,情况是这样的。如果被拆迁人是单位的,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被拆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
3、其他的还要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安置单位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安置单位受委托人身份证。
4、若增加了安置面积的房屋还需申请人提交或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文件。
5、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在收件窗口领取,当事人共同填写。
综上所述,临时土地证什么办理方式的问题在程序上大致与一般证明的办理方式无异,即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到土地部门申请办理即可。该使用证的办理是否能够作为房产证明的材料具体根据办理其证明的证件等是否齐全来确定。公民应遵守相关程序,认真办理该证件。



·本地违章12123能立马显示违章吗
    不能,一般是十三日内。自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违法行为记录资料之日起的十日内,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记录内容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的可以通过邮寄、发送手机短......

·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费包括哪些?
    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费包括哪些?对于房地产企业而言,其可以通过出让、转让和划拨的方式拿到国有土地使用权,这样就可以进行房地产项目开发了。另外,除了缴纳土地使用税外,不管哪种方......

·如何起草一份征地拆迁协议
    如何起草一份征地拆迁协议征地拆迁协议甲方:××高速公路项目经理部乙方:工程全长公里,在区(县)境内长公里,涉及、等村镇和单位。根据工程建设需要,进行相关征地拆迁......

·湖北恩施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湖北恩施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征收土地需要按照征收土原用途进行补偿,这其中就包括了土地补偿费、安置费、青苗费等等各种补偿。由于湖北是个大省,各地......

·历城二中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历城二中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时不得不征用属于公民的土地,然后按照土地被征收之前的用途给予适额补偿。我国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故,征......

·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有哪些
    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有哪些农村的大部分土地都是集体土地,只有少部分的自留地。国家征用集体土地的时候,会发放相应的补偿款,那么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