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构成医疗事故罪的行为包括哪些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现实中,医疗事故与医疗事故罪还是存在很大区别的,毕竟后者已经涉嫌构成了刑事犯罪。对于医疗事故与医疗事故罪的行为,其实还是蛮相似的,那么您知道构成医疗事故罪的行为都包括哪些吗?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构成医疗事故罪的行为包括哪些
构成医疗事故罪的行为要具有两个条件:
一是有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严重不负责任,是指医务人员在对就诊人进行医疗护理或身体健康检查过程中,在履行职责的范围内,对于应当可以防止出现的危害结 果由于其严重疏于职守,因而导致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严重不负责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就诊人的生命和健康采取漠不关 心的态度,不及时就治;
2、严重违反明确的操作规程;
3、经别人指出,仍不改正对就诊人错误处置的等等。
严重不负责任是构成本罪的必要条件之一,这一必要条件,将本罪限定于责任事故的范畴。对不是因严重不负责任,而是由于其他原因造成医疗事故的不构成本罪。
二是造成严重后果,即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这里所说的就诊人,是指到医疗机构治疗疾患、进行身体健康检查、或者为计划生育而进行医疗的人。医务人员犯医疗事故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哪些行为构成非法行医罪
1、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2、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3、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4、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5、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
司法解释还规定,下列情形之一应认定为“情节严重”:
1、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2、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3、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4、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主要就包括了上述几种,各位可以适当了解一下。现实中,一旦认定构成医疗事故犯罪的话,那么之后就会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的规定,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这种情况下,建议还是聘请专业的律师来提供辩护为好。



·工伤医疗待遇工伤伤残待遇包括有什么?
    工伤医疗待遇工伤伤残待遇包括有什么?在工作中如果员工造成了意外伤害会有工伤待遇,那么工伤医疗待遇工伤伤残待遇分别包括有哪些呢?很明显,工伤医疗待遇是不同于工伤伤残待遇的,......

·核定医药商标使用范围
    核定医药商标使用范围您肯定都很想知道怎么才能检查医药商标的使用范围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我们也是经过大量的搜索探寻,翻阅资料才找到了医药商标的知识,毕竟在中国医药行业是......

·医疗事故等级伤害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医疗事故等级伤害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医疗事故的发生,会给患者造成不同的伤害,那么医院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而且赔偿是有标准的,那么医疗事故等级伤害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对于这个问......

·农村医保报销比例
    现在医疗保险不仅可以在城镇报销,在农村也可以报销,并且农村医保是有自己的报销比例的,但是很多人还不是很清楚农村医保报销比例具体是多少,今天我们给您详细说说农村医保报销比例......

·医疗事故鉴定能否申请回避?
    医疗事故鉴定能否申请回避?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过程:鉴定由专家鉴定组组长主持,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陈述顺序先患方,后医......

·医疗过错律师费谁出,律师费有哪些
    医疗过错律师费谁出,律师费有哪些特点?一、特点1、律师应当以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名义统一收案收费,不得私下收取律师费。2、律师费不同于办案经费,律师为处理受托事务支出的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