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儿童车祸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儿童车祸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一、儿童车祸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儿童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包括项目: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误工费、其中丧葬费、死亡补偿费金为主要部分。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6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
死亡赔偿金是对受害人作为一个民事权利主体生命权的丧失(死亡)作出的赔偿。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而生命权则是一切权利的基础和前提,任何生命权的丧失都是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丧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如何计算
1、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死亡赔偿金是结合受害人的身份来确定,赔偿标准订了二等。第一等,城市居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第二等,农村居民,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
2、普遍的以户籍为准,城镇户籍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农村户籍的,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 在同一个事件中受害,用不同的标准来赔偿,应该说有问题,但这是规定。 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确定的死亡赔偿采取的是“继承丧失说”理论,确认死亡赔偿金是对未来收入的减少的补偿,根据我国目前的情况,农村户籍人员在城镇就业或者安家、定居的情况及其普遍,这部分农村户籍人员的收入、生活支出与城镇户籍的人并无什么不同,因此以死者经常居住地作为适用城镇标准或农村标准的条件更公平、更切合实际,也更符合立法原意。
3、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期限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之前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期限上,《道路交通处故处理办法》规定的是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而《国家赔偿法》规定的是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这既体现了人身损害赔偿计算的历史连续性,也与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一致。
4、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的计算公式
(1) 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2) 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60周岁以上:N=(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3) 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4)60周岁—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
(5)75周岁以上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生命无常,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受害者家属在悲痛之余,不得不关注的就是死亡赔偿金问题。儿童车祸死亡赔偿标准包括赔偿内容、赔偿年限等问题。儿童车祸死亡,赔偿金应为当地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按照20年的年限计算。其中丧葬费、误工费等另外计算。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2023年交通肇事罪解释全文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现在的交通刑法是更新了又更新,主要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受害者,让肇事者更好的吸取教训,特别是对于肇事逃逸的,可能会直接判刑,给予更重的处罚,那就来了解一下交通肇事罪......

·代驾出车祸保险赔偿是怎样的
    代驾出车祸保险赔偿是怎样的?现如今交管部门对车辆的排查非常的严格,特别是酒驾,因此很多车主喝了酒之后都会找代驾,非常的方便。如今代驾已经成为了一种新的商业模式,但是如今......

·车停路边被撞责任划分
    车停路边被撞责任划分要分情况。车辆停在路边被撞的,如果停车没有影响地其他车辆出行的,停车人不需要承担责任,全部由致害人承担责任;如果有影响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比如违停或者......

·一、交通事故误工时间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一、交通事故误工时间司法解释是怎样的?交通事故误工时间司法解释: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是有系统的规定的,交通事故中误工费的计算在很多地方是有所不同的,误工费是指因道路交通事......

·交通事故赔偿法规定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发生交通事故后,无论是受害人还是肇事方,获得赔偿或者进行赔偿都要依法进行,虽然各地的赔偿标准各不相同,但是总体上要遵循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那么,交通事故赔偿法中的《道路交......

·交通事故参与度赔偿的法律依据怎么规定的
    交通事故参与度赔偿的法律依据怎么规定的1、既有损伤又有疾病,后果完全由损伤所造成,疾病未起作用,损伤与后果之间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为100%。2、既有损伤又有疾病,后果主要由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