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行业垄断工商局怎样认定?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行业垄断工商局怎样认定? 一、行业垄断工商局怎样认定?
行业垄断的表现如下,相关部门可依照具体表现进行判断、认定。
1、限定他人购买其自己的或者其指定的其他经营者的商品(包括服务)。其情形是多种多样的。
2、以检验商品质量、性能或者以拒绝或拖延提供服务、滥用收费等方式,阻碍他人购买、使用其他经营者提供的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其他商品,或者对不接受其不合理条件的用户、消费者拒绝、中断或者削减供应相关商品,迫使他人购买其指定的商品。
3、一些行业垄断者与行政机关或者公用企业等相互串通,借助他人的优势地位实施限制竞争行为。
4、利用交叉补贴等手段排挤他人的公平竞争。
5、行业垄断是有害于社会发展的
二、垄断的危害
1、垄断行业职工收入水平增长过快
垄断企业大多存在突破工资总额计划的现象,并且在超发工资总额的同时,还有大量的未纳入工资总额统计范围之内的工资外收入。
2、社会福利受损
一方面这些部门占用了大量的社会资源,却为社会提供了较少的产出,不少企业浪费严重甚至严重亏损。
3、消费者的利益受到损害
首先是供给不足,不少地区的交通拥挤及经常性的停水、停电,就是最好的说明;其次是消费者付不合理高价。
4、影响内需的扩大
内需不足是制约中国经济发展的一大瓶颈问题。国家采取了多种措施来拉动内需,如加大国债规模、提供中低收入者的收入、征收利息税、刺激假日经济等等,但效果不甚理想。其中一条重要的原因就是与人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自然垄断部门的产品或服务的价格不断上涨,一方面它压缩了广大中低收入者的消费空间。
5、影响其他产业的发展
自然垄断性行业大多是基础行业,根据投入——产出分析,这些行业的产品或服务,往往是其他行业的投入。一方面这些行业的供给不足,另一方面行业价格的连续超幅度上涨,都将使得相关产业的发展受阻。
三、治理行业垄断的主体
工商局一般治理销售、流通环节中的现象,而生产中的垄断一般则由发改委等国家机关去判断、治理。
行业垄断工商局界定的标准是明确的,通俗而言一般从离谱的价格与强买强卖可以看出端倪。垄断的存在意味着竞争的缺失,一方面而言,与垄断企业打交道的企业或者个人一般会付出较高的经济带价,另一方面,依仗着垄断地位,企业在生产上的创新会比较乏力,最终不利于社会的进步。



·如何开展征地拆迁工作才能更顺利
    如何开展征地拆迁工作才能更顺利一、经研究确定征地拆迁范围会商相关部门制定最终征地拆迁范围。(此项工作由拆迁部门负责)二、征地前期摸底调查(一)经研究确定拆迁范围后,报......

·2023劳动法辞退员工条件
    第一,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

·砼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相关修订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砼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相关修订的基本原则有哪些?如今在经济社会的平稳发展下,工程从单一类型变得多样并且延伸到多种领域,砼工程在工程建设下越来越多见,在进行转包、承包等过程......

·工伤认定书一般在多久之内作出
    受伤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不积极申报工伤认定的时候,其实自己也是有权提出认定申请的,当然此时法律规定的认定时效就要长一些,从事故发生之后开始计算为期一年。而在认定部门受理了申请......

·加班工资的支付标准
    加班工资的支付标准一、加班工资的支付标准根据《劳动法》第44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

·劳务和劳动合同的不同发生劳务合同纠纷的管辖地在哪?
    在生活工作中,劳动关系是最平常的合作方式,为了保证相互之间的利益通常会以合同的形式,但是在发生到劳务合同纠纷时,我们应该做些什么,怎么能快速有效的保全自己的利益呢,劳务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