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债权债务诉讼受理费如何收取?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债权债务诉讼受理费如何收取?一、债权债务诉讼受理费如何收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债权债务案件属于财产案件,所以债权债务案件诉讼费按照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除去案件受理费外,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二、债权债务案件受理费有哪些
案件受理费是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后,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案件受理费可分为:
1、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如离婚、侵犯公民肖像权、名誉权等因人身关系或非财产关系提起的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2、财产案件受理费。如债务、经济合同纠纷等因财产权益争议提起诉讼时,人民法院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三、债权债务案件收费标准
债权债务案件属于财产纠纷案件,其收费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收取,其收费标准如下:
1、财产案件收费(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不超过1万元的部分,每件交纳50元;
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
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3、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4、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纳100元。
“债权债务诉讼受理费如何收取”,根据上文可知,我国债权债务诉讼受理费是按照财产类案件受理费标准收取的,通常债权债务类诉讼除了受理费之外,可能会涉及财产保全费用,还有后期执行类费用等,而这些诉讼费用一般是由败诉一方承担。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债权债务纠纷应该注意的法律问题,请咨询。



·新婚姻法债权债务的规定是什么?
    新婚姻法债权债务的规定是什么?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民法典》是在原有法律的基础上做了一些改变,使《民法典》更加具体。在处理债权债务......

·借贷诉讼时效该怎么计算
    借贷诉讼时效该怎么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规定: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

·可转换公司债券适用法规是什么样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适用法规是什么样的?什么是可转换公司债券,相信不少的人并不是很清楚,其实这个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在日常生活中比较常能见到的一种债券的形式,但是这种可转换公......

·别人欠钱不还起诉他跑了怎么办
    别人欠钱不还起诉他跑了怎么办?被告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如果由于被告缺席,导致有利于被告的证据未能举证和质证,那么被告可能需要承担不利的后果。如果被执行人逃跑了可以向法......

·无抵押无担保信用借款的风险
    无抵押无担保信用借款的风险一、无抵押无担保信用借款的申请条件1、中国大陆居民,年龄在50岁以下;2、从事正当的生产经营活动,项目具有发展潜力或市场竞争力,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

·行使债权代位权时间有限制吗?
    行使债权代位权时间有限制吗?代位权的行使,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最大程度地降低债权人的损失。我国的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诉讼的时效,那行使债权代位权时间有限制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