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交通事故后什么时间出认定书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公安交警部门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过程中,需要实际对事故责任做出认定,区分当事人对此次事故需要承担的责任比例,然后才能说进行下一步的处理。那么实践中交通事故后什么时间出认定书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后什么时间出认定书
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于未造成人员伤亡,事实清楚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可以当场就对损害赔偿争议进行调解。
那么,在特殊情况中,对于复杂的交通事故就需要一定的时间处理,具体安排如下所示:
(一)5日
要是需要对车子进行检验、鉴定的,那么就会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二)10日
1、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会在自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要是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3、要是还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书面申请)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注意:在这种情况中,事故认定书中会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
4、要是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证明,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会分别送达给当事人。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怎么确定赔偿比例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首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其次,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
(4)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10%的赔偿责任;
(6)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在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无责任的,承担5%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方在该车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对超过最低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第一款的规定赔偿。
以上赔偿比例的确定是基于从保护弱者方面考虑,在损失分担比例上可适当偏向受害方而确定的,非机动车与行人,相对机动车一方来说是弱者。
事故责任认定书的结果关系着之后赔偿责任的承担,因为在交通事故中,并不是肇事的一方就需要承担全部的责任。有的时候可能承担的仅仅是次要责任,那么就不需要对对方的损害做出全部的赔偿,而具体出认定书的时间,上文也做出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在上下班途中车祸工伤吗
    上下班途中车祸工伤吗不一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看是否符合交通事故工伤的认定条件,才能确定在下班途中遭遇车祸,是否能够被认定为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上下......

·交强险与商业险赔偿顺序是怎样的?
    司机们为了自己出车祸后能够尽可能多得到保险的赔偿来弥补自己的损失就会在购买了强制性的交强险之后又额外参加了商业保险,但是一旦真的出现交通事故需要保险公司负担赔偿的时候又会......

·交通事故责任方义务是什么?
    随着社会发展人们收入提高了,家中经济条件可以的一般都买了家庭轿车,在马路上有时遇到一交通事故就十分麻烦,需要通过交警部门处理和认定责任,同时事故中的人也会有赔偿问题存在。......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

·债权债务属于物业交接范围吗
    债权债务属于物业交接范围吗不属于。《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下列资料:(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

·一、交通事故人伤垫付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人伤垫付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受害人一方可通过公安交管部门向保险公司要求垫付,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因为抢救交通事故中受伤的人员需要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