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土地使用证加多人名字怎么办理?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土地使用证加多人名字怎么办理?村民拿到宅基地后,就可以合法的修建房屋了,等房子盖好,村民要去办理一个土地使用证,以证明土地使用的合法性。一般来说,土地使用证上的名字是土地使用者的。如果村民实在想加名字上去,也是可以的,需要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那么土地使用证加多人名字怎么办理?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的说法。
一、土地使用证加多人名字怎么办理?
土地使用证加名字,携带双方身份证明及相关资料到房产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具体的材料如下:1、名称变更需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原《土地使用证》以及名称、地址依法变更的证明材料。2、自然人变更名称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3、企业法人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核准证明材料,涉及国有企业的,还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的证明材料,涉及集体企业的,还应提交上级管理部门的证明材料;4、社团法人名称变更的,应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5、地址变更的,应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二、如何办理土地使用证?
1、土地登记申请。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到土地登记机关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2、地籍调查。包括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两部分。权属调查包括核实土地权属来源,认定土地权属界线、设立权属界让等内容。地籍测量分两步完成。第一步地籍平面控制测量;第二步地籍勘丈。3、权属审核。内容有: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资格审核;宗地自然状况审核;土地权属来源,权属性质和土地使用期限的审核。4、注册登记。由土地登记机关按照人民政府对土地登记的批准意见,对批准土地登记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或他项权利进行登记、装簿、造册、缮证。5、颁发证书。由土地管理部门向领证人分送领证通知。
三、办理土地使用证的目的何在?
1、可以有效保护不动产产权的完整性。缺少《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的“物权”不完整。因为《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这说明房地产的“物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方面。业主买的房地产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而现在开发商只把房屋所有权给了业主,而土地使用权没有交给业主。2、可以保证房产转让中涉及的土地使用权的法律效力。缺少《土地使用证》,房地产的转让中涉及土地使用权的部分不发生法律效力。《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业主不拥有法律意义上的“土地使用权”。3、可以有效体现房地产的实际价值。缺少《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价值严重缩水。按照《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这一条规定使原本只有70年寿命的住宅,得到“自动”延长。使“住宅”的传世私有财产性质,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由此可见,土地使用证加名字的手续和土地使用证变更手续基本一致。村民要想在土地使用证加多人名字,需要携带双方身份证、土地使用证原件到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申办,土地管理部门会对资料进行审核后决定是否同意加名字。通常情况下,只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可以加上,其他人的名字是不可以加的。
·最新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征地补偿标准最新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征地补偿标准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各市政府下发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并确定时间......
·买地没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危害有哪些?
买地没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危害有哪些?土地使用权证书是很重要的一项证明合法合理使用土地的一项依据,由于我国的土地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我们只享有土地的使用权,同时使用土地使用权......
·土地承包人死亡后,承包权的继承问题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这几年随着国家土地确权工作的顺利进行,农民朋友产生了很多的疑问,其中最突出的要算是“土地承包人死亡后,承包权能否继承”的问题。土地承包人死亡后,承包权的继承问题法律是如何......
·征地补偿包括哪些项目?
征地补偿包括哪些项目?一、征地补偿包括哪些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
·有大产证无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有大产证无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如果您有大产证无土地使用证,也是受法律保护的。有很多房产只有房产证而没有土地使用证,但是房屋产权是您。但是要及时补办。准备好相关资料去土地......
·襄阳市最新征地补偿标准
襄阳市最新征地补偿标准襄阳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补偿标准(试行)为维护公共利益,切实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
一、土地使用证加多人名字怎么办理?
土地使用证加名字,携带双方身份证明及相关资料到房产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具体的材料如下:1、名称变更需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原《土地使用证》以及名称、地址依法变更的证明材料。2、自然人变更名称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3、企业法人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核准证明材料,涉及国有企业的,还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的证明材料,涉及集体企业的,还应提交上级管理部门的证明材料;4、社团法人名称变更的,应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5、地址变更的,应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二、如何办理土地使用证?
1、土地登记申请。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到土地登记机关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2、地籍调查。包括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两部分。权属调查包括核实土地权属来源,认定土地权属界线、设立权属界让等内容。地籍测量分两步完成。第一步地籍平面控制测量;第二步地籍勘丈。3、权属审核。内容有: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资格审核;宗地自然状况审核;土地权属来源,权属性质和土地使用期限的审核。4、注册登记。由土地登记机关按照人民政府对土地登记的批准意见,对批准土地登记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或他项权利进行登记、装簿、造册、缮证。5、颁发证书。由土地管理部门向领证人分送领证通知。
三、办理土地使用证的目的何在?
1、可以有效保护不动产产权的完整性。缺少《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的“物权”不完整。因为《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这说明房地产的“物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方面。业主买的房地产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而现在开发商只把房屋所有权给了业主,而土地使用权没有交给业主。2、可以保证房产转让中涉及的土地使用权的法律效力。缺少《土地使用证》,房地产的转让中涉及土地使用权的部分不发生法律效力。《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业主不拥有法律意义上的“土地使用权”。3、可以有效体现房地产的实际价值。缺少《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价值严重缩水。按照《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这一条规定使原本只有70年寿命的住宅,得到“自动”延长。使“住宅”的传世私有财产性质,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由此可见,土地使用证加名字的手续和土地使用证变更手续基本一致。村民要想在土地使用证加多人名字,需要携带双方身份证、土地使用证原件到当地土地管理部门申办,土地管理部门会对资料进行审核后决定是否同意加名字。通常情况下,只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可以加上,其他人的名字是不可以加的。
·最新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征地补偿标准最新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征地补偿标准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各市政府下发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并确定时间......
·买地没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危害有哪些?
买地没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危害有哪些?土地使用权证书是很重要的一项证明合法合理使用土地的一项依据,由于我国的土地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我们只享有土地的使用权,同时使用土地使用权......
·土地承包人死亡后,承包权的继承问题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这几年随着国家土地确权工作的顺利进行,农民朋友产生了很多的疑问,其中最突出的要算是“土地承包人死亡后,承包权能否继承”的问题。土地承包人死亡后,承包权的继承问题法律是如何......
·征地补偿包括哪些项目?
征地补偿包括哪些项目?一、征地补偿包括哪些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
·有大产证无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有大产证无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如果您有大产证无土地使用证,也是受法律保护的。有很多房产只有房产证而没有土地使用证,但是房屋产权是您。但是要及时补办。准备好相关资料去土地......
·襄阳市最新征地补偿标准
襄阳市最新征地补偿标准襄阳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补偿标准(试行)为维护公共利益,切实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