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破产清算闲置土地应该如何处理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破产清算闲置土地应该如何处理 一、企业破产清算闲置土地如何处理
依据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
依照《通知》规定,破产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按如下原则处理:企业破产时,企业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应当以拍卖或者招标方式为主依法转让,转让所得首先用于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安置破产企业职工后有剩余的,剩余部分与其他破产财产统一列入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二、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程序
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出让年限尚未届满的情况下,终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而收回土地使用权。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前提条件是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并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审批机关批准。
(1)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为公共利益需要是指国家为经济、政治、军事、文化、卫生等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可以将土地使用权收回。
(2)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随着城市建设的加快,新的城市规划的实施,需要对旧城区进行大规模的改造,需要重新调整和安排城市各个区域的土地的使用,为配合旧城区改建,国家要调整使用土地,收回或重新安排一些单位和居民正在使用的土地。
(3)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4)因单位撤消、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5)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这样所得的资金可以用来承担各项债务以及员工的工资等,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闲置土地的使用权变更需要经过一些程序,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是需要有关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因此公司在进行清算的时候需要多加注意。



·企业破产重整法院费用怎么计算
    企业破产重整法院费用怎么计算一、企业破产重整法院费用具体看公司的价值是多少,根据以下比例缴纳诉讼费。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

·公司破产和个人破产的区别是什么?
    公司破产和个人破产的区别是什么??公司破产和个人破产的区别主要是破产行为发生之后受到损失的主体不同。破产很好理解,就是全部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企业通过一定程序将债务人的......

·民法总则清算期间法人还存续吗
    民法总则清算期间法人还存续吗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民法总则》清算期间法人还存续吗的问题在《民法典》中有对应规定。下面我们给您......

·申请破产的费用怎么计算?
    申请破产的费用怎么计算?一、申请破产需要哪些材料?国有企业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时,应当提交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破产的文件;其他企业应当提供其开办人或者股东会议决定企业破产......

·企业破产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企业破产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小企业抗风险能力弱,当经济形势不好的时候,一些企业因经营危机可能陷入破产的境地。企业破产有严格的程序,要经过清算,然后将破产财产进行分配。对已广大......

·会计中破产清算的原则是什么?
    会计中破产清算的原则是什么?一、破产清算会计的会计原则破产清算会计的会计原则与传统会计有一定的差异。传统会计的会计原则包括客观性、相关性、明晰性、可比性、重要性、谨慎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