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腰椎骨折工伤认定怎么做?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有些行业的工作环境比较艰苦,充满风险,企业在管理不善的情况下,可能会发生安全事故。有的职工腰椎骨折,受伤严重。职工治疗结束后,应当及时申请工伤认定,这样好确定伤残等级和赔偿金标准。那么腰椎骨折工伤认定怎么做?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的这篇文章。

一、腰椎骨折工伤认定怎么做?
1、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单位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单位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没参保由单位补偿。4、如果你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二、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满怎么办?
如果在工作过程中遇到事故伤害,应当马上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同时,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如果对劳动保障部门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如不认定为工伤),还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书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如何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被认定为工伤后,应拿着工伤认定书到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拿到工伤认定书和伤残等级鉴定书之后,就可以到用人单位或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如果所在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就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标准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综上所述,职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导致腰椎骨折的,应当向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不履行义务,职工亲属也可以自行申请工伤认定。办理腰椎骨折工伤认定,要携带医院诊断证明、劳动合同及工伤认定申请表,向劳动能力鉴定中心提出。伤残等级不同,拿到的赔偿款数额也不一样,像腰椎骨折应该算8级伤残了,最少可以拿到15万赔偿。



·申请做伤残鉴定只能是工伤吗
    申请做伤残鉴定只能是工伤吗?不是,交通事故也可以做伤残鉴定。工伤鉴定和交通意外伤残鉴定的区别是:1、依据的法律法规不一样。工伤依据的是《工伤保险条例》,鉴定标准是《职工工伤......

·劳动法规定异地劳动纠纷怎么处理
    劳动法规定异地劳动纠纷怎么处理一、劳动法规定异地劳动纠纷怎么处理?第1、双方自行协商。双方通过协商方式自行和解,是当事人应首先争取解决争议的途径。当然协商解决是以双方......

·《劳动法》加班调休规定是怎样的?
    《劳动法》加班调休规定是怎样的?想必您在工作中都遇到这种情况,遇到周末节假日时,领导说要加班然后安排调休。这种情况并不罕见时常发生,但是您对于《劳动法》加班调休规定真的了解......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么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么在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过程中,劳动仲裁是劳动诉讼的必经程序,但它并不是解决劳动争议所有方式的必经途径。《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

·劳动关系的存在对于务工的我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在后续可能
    劳动关系的存在对于务工的我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在后续可能会因为一些问题出现需要我们提供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虽说没有劳动合同协议也可以用其他的方式来证明劳动关系,但并不......

·建筑工程质量监控的内容是什么?
    为了确保一项工程按质按量的完成,在工程的进行当中往往需要进行质量监控。质量监控在工程的完成效率上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质量监控也并不是涵盖工程的方方面面。那么建筑工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