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现在按国家标准抚养费多少钱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相信您对于抚养费都有所了解,身边的亲友也会讨论抚养费的问题,孩子的抚养费对一个家庭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支付。但是现在按国家标准抚养费多少钱,国家标准是根据实际的生活水平还教育水平来制定的,可以确保孩子成长过程中的最基本物质基础。接下来,可以随我们一起到下文详细了解一下抚养费的内容。
一、现在按国家标准抚养费多少钱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抚养费标准数额的具体衡量因素

1、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实际需要。
抚养费数额的确定原则,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需要。那么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首先要考虑的是,子女在父母离婚前的实际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情况。有的孩子在父母离婚前,生活条件较好,还报了各种学习班,在父母离婚时,就应考虑这些情况,尽可能地保持孩子以前的生活状态。以避免父母的离异,对孩子造成过多的心理恐慌。离婚父母,在离婚时,不能不顾子女的生活实际需要,无端地抬高抚养费要求,以此作为离婚的条件,这是不适当的。
2、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能力。
对于抚养费数额的确定,还要考虑父母的经济收入能力,特别是给付抚养费一方的支付能力。支付能力较强的,适当多承担一些;支付能力较弱的,适当少承担一些。最高人民法院曾于1993年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过司法解释,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在实践中,很多人仍坚持要求按照这个标准执行。部见上,虽然这个规定未撤销,但是已不适用。这个规定是十五年前的生活费标准,在十五年后的今天,中国的经济发展发生了巨大的飞跃,很多家庭的月收入达几万,甚至几十万,仍以20%至30%的标准给付小孩抚养费显然没有必要。所以,还要结合小孩的实际需要来参考。
3、子女生活所在地的居民消费水平。
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子女生活所在地的居民消费水平也是一个重要的衡量指标。以此标准为基础,过高或过低的抚养费显然都是不适当的。在近年的司法实践中,若双方对抚养费的具体数额争议较大,而有给付抚养费义务一方的经济收入又不稳定,人民法院常会以当地的居民消费水平作为判定给付抚养费数额的标准。国家标准是您必须严格执行的最低标准,这个标准也是孩子的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作为父母,对于孩子的责任不仅于此,要不断提高孩子的生活质量,为他们营造一个更好的学习和成长环境。如果还想了解更多抚养费的内容,可以继续浏览延伸的内容。



·夫妻一方擅自扒屋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罚是什么
    夫妻一方擅自扒屋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罚是什么一、夫妻一方擅自扒屋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罚是什么?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离婚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
    夫妻双方在决定结束婚姻关系选择离婚时,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是需要解决的重大事项之一,除了少数夫妻选择离婚后共同抚养孩子的方式以外,大多数夫妻都是让孩子随一方生活抚养,另一......

·小三起诉抚养费
    小三起诉抚养费父母有抚养孩子的法定义务,你只要能够证明孩子与男方的血亲关系,及男方大致的收入状况,就可以通过诉讼争取孩子的抚养费。一般可以在男方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

·如何解决离婚后财产分割问题
    离婚财产分割就是夫妻离婚的时候,依照法律规定,把夫妻共同财产划归个人所有。那么夫妻在离婚后该如何来解决财产分割问题呢?具体对财产分割的方式又有哪些?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

·《民法典》对离婚时财产分配原则
    《民法典》对离婚时财产分配原则1、《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

·婚后个人财产都包括了哪些
    虽然原则上夫妻在结婚之后所取得的财产都是按照共同财产来处理的,但总是有例外的情况,也就是说即使在夫妻缔结了婚姻关系之后,个人取得的财产也是有可能属于个人所有。那到底婚后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