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离婚北京抚养费标准新规是怎样的?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北京离婚抚养费标准根据我国婚姻相关的司法解释,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虽然相关法律对离婚时孩子的抚养的标准给出了明文规定,但是规定的都是依据当地的基本生活标准给予抚养,作为孩子的父母,肯定希望自己的孩子过上更好的生活,而不是在基本的温饱线上挣扎,同时除了基于物质上的补助,孩子心灵的关怀也必不可少,父母的陪伴是给孩子最好的礼物。以上便是为您做出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



·离婚成年子女财产可以分割吗?
    离婚成年子女财产可以分割吗?不可以对子女财产分割,因为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存在孩子名下的存款属于孩子的财产。父母将钱存在孩子的名下,属于将钱交付给孩子了,因此,父母不能撤销该......

·离婚抚养费一次性要还是按月给
    在夫妻离婚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时候,其实并不仅仅是计算抚养费的数额就算完了,此时还需要对抚养费的支付方式等进行约定,以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损害到子女的合法利益。那此时夫妻......

·夫妻一方重婚是什么样的结果?
    一、夫妻一方重婚是什么样的结果?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最高人民法院于1994......

·在我国起诉离婚几天立案?
    现如今,我国的离婚率是比较高的,究其原因,不外乎夫妻二人在婚姻生活中性格不合导致感情破裂,或者有些家庭的破裂是因为第三者的插足。在我国,离婚一般可以双方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

·离婚之后怎么申请变更抚养权
    即使在离婚的时候确定了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但在之后的日子里面另一方也是可以随时申请变更的,只不过申请对抚养权进行变更的,需要有充分的理由,否则变更也不会成功。那实践中究竟一......

·离婚诉讼的举证要点有哪些
    进行离婚诉讼,肯定是夫妻之间就离婚产生了争议,而此时不得不通过法院来解决。而这个时候,想要最大限度的为自己争取利益,就需要进行举证。那么实践中,这个离婚诉讼的举证要点有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