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出租人侵害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怎么维权?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1.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9年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房屋租赁司法解释》)第21至第24条对承租人优先购买权进一步作出了规定。其中第21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请求确认出租人和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则不予支持。”

2. 在实务中对于承租人因优先购买权受侵害时请求赔偿的,具体按什么标准确定赔偿,上述的法律法规并没有具体规定。承租人优先购买权被侵害时有权获得赔偿的权利,但并没有规定具体的赔偿的方式和标准,在司法实务中缺乏可操作性,所以各地法院在赔偿标准上属于自由裁量权的范围,但是,从相关的判例来看,对于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赔偿标准,通常有2种不同观点

3.一种观点认为优先购买权性质为缔约请求权,出租人应承担相应的缔约过失责任,其赔偿范围的确定以缔约磋商时当事人的信赖利益为基础,而非完全的履行利益。

4.另一种观点认为优先购买权是一种期权,能否实现尚有同等条件这一限制,不能等同于房产必然应出卖给出租人,故不能以房屋差价作为确定损失的标准。

5. 二手房出售时处于出租状态,为避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交房后,因承租人主张出租方侵害其优先购买权产生纠纷,购房人在购房前应核查租赁合同期限、主体等信息,可要求承租人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书等书面文件。




·夫妻分居要哪些证据
    夫妻要是想要通过分居的方式离婚的话,则要符合法律中规定的分居离婚条件,此时就需要收集一些夫妻分居的证据。那到底实践中,夫妻分居要哪些证据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离婚证能当场领取吗,领取离婚证的程序是什么
    无论是结婚还是离婚,此时都需要当事人按照国家的规定办理相应的手续,然后领取对应的证书。其中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的当然就是离婚证。那么这个离婚证能当场领取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

·离婚协议不出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协议不出抚养费怎么办?离婚协议双方自愿签订的,也不违法,可以有效。但是,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是法定义务,如果孩子确实有需要的话,她可以代孩子起诉要求你今后支付抚养费。......

·离婚儿子抚养权问题,如何争取?
    离婚不仅涉及到财产的分配还涉及到孩子抚养权的分配。关于抚养权的分配可不是随意,要参考多方面的标准进行分配,而且还要参考孩子的个人意见,何者更能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抚养权就......

·拘役缓刑对子女有影响吗
    拘役缓刑影响不大。缓刑是指对应当受到刑事处罚的犯罪行为人先宣告定罪但暂不执行该刑罚,而是由特定的监督考察机构在一定的期限内对罪犯考察,根据其表现来决定是否执行具体刑罚的制......

·男方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夫妻双方结婚之后,因为种种原因可能导致离婚,离婚必然涉及共同财产分割问题。当夫妻双方协商较好的情况下,可以按照双方协商情况进行财产分割,一旦协商不成,就只有走法院起诉的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