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起诉离婚怎么才算立案呢?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生活中,我们常常见到夫妻间因为性格不合、家庭矛盾、不孝敬父母等各种矛盾的逐渐累积或叠加而导致婚姻关系的破裂,如果双方无法友好协商达成离婚的话,其中一方可以进行起诉离婚。当一方起诉离婚时,只有得到立案受理方为有效。那么,起诉离婚怎么才算立案呢?

一、起诉离婚怎么才算立案之立案需要准备的法律文件

1、民事起诉状原件一式两份。

2、原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被告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原件一份。

4、结婚证或存在事实婚姻关系的证明复印件一份。

5、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一份。

6、子女出生证或户口本复印件一份。

7、相关财产证明复印件一份。

8、案件受理费。

9、《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一份。

二、起诉离婚怎么才算立案之立案的流程

1、确定管辖法院。

2、立案大厅取号,带齐起诉所需材料面见立案法官。

3、受理审核。

4、交纳案件受理费。

5、换票、交票、立案完成。

原告拿着交款通知书法院留存联和银行开具的白色缴费单据,到法院的收费窗口换取诉讼费发票。法院的收费窗口将交款通知书和白色缴费单据收回,在给原告开具《人民法院诉讼收费专用票据》一式三联,原告将其中两联交给立案法官,将“交款人联”自己收存。立案法官收取原告的立案材料和两联《人民法院诉讼收费专用票据》后,立案完成,法院受理该案。

三、起诉离婚怎么才算立案之不予受理的离婚诉讼情形

1、不属于法院管辖的离婚案件;

2、依法在一定期间内不得起诉的案件。

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男方在此法定期限内不得提出离婚,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上述情况包括女方流产的情况在内。

3、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

综上所述,我们知道起诉离婚必须要准备相应的法律文件,按照规定的立案流程到所辖法院申请受理,还要注意上述提到的几种不予受理的离婚诉讼情形。婚姻关系是以双方感情为基础的,而感情是可以通过双方努力逐渐培养改善的,家庭方方面面的矛盾有赖于双方共同积极面对、合力解决,万莫轻易走上起诉离婚的道路。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强制执行抚养权申请书怎么写?
    对于离婚来说,许多人在一些问题上仍然存在一些盲区。所以,为了方便您对于离婚上存在的一些问题,我们做了一些调查和统计。有些时候婚姻不单单是两个人的问题,他牵扯的是两个家庭的......

·离婚后变更子女监护权的条件有哪些
    通常夫妻在离婚的时候,未成年子女跟随其中一方生活,此时该方获得了抚养权的同时,也是享有法定的监护权的。对于这个监护权,其实在离婚后也是可以具体变更子女监护权的。那到底离婚......

·关于离婚后女方需要承担多少抚养费?
    在离婚后,很多人首先想到的问题就是关于抚养费怎么支付的问题,父母对孩子是负有抚养的义务,不管夫妻双方离婚是为了什么,都需要给予孩子相应的生活费抚养费,他毕竟是你的孩子,你......

·离婚抚养多少年 离婚支付多少子女抚养费
    虽然说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的,但这并不代表父母就需要一辈子抚养子女,毕竟子女总有长大独立的一天,而在父母年迈的时候反而需要子女来赡养父母。那通常离婚抚养多少年......

·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的职责是什么?
    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的职责是什么?《民法总则》第三十四条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法释〔2003〕19号      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