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起诉离婚立案证据需要准备哪些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越来越关注自身权益的保护,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可能因为一些原因需要诉讼离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夫妻没有达成协议需要离婚,那么在诉讼时需要提供相应的资料,那么起诉离婚立案证据需要准备哪些呢?我们来了解下。

一、立案

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二、起诉离婚不需要立案但仍需要证据

起诉离婚的证据如下:

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

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

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需要注意的是,第三者的证据取得需要具有合法性和有效性,否则法院一般是不会采信的,在证据取得方面如果不知道怎么做可以先咨询专业律师。

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

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5、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6、双方经济状况

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7、住房证据材料

产权证、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8、子女状况

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9、财产清单

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如果夫妻双方都比较富裕,则需要调查清楚一方的财产情况,以免遗漏,还要防范一方转移、隐匿财产。如果是另一方的收入比较高,有必要查清对方的财产情况了。

要提供双方的结婚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等,当然在准备相应证据的时候还要注意说明证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夫妻双方有财产以及抚养方面的争议,那么也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因此证据是十分重要的。


·票据诈骗行为侵犯了他人财产权利及国家对金融票据业务的管理制度
    票据诈骗行为侵犯了他人财产权利及国家对金融票据业务的管理制度,数额较大会构成票据诈骗罪。由此可见,认定票据诈骗罪,核心在于认定票据诈骗行为。那实践中应该要如何认定票据诈骗......

·国家赔偿的归偿原则是什么?
    国家赔偿的归偿原则是什么,在什么情况下会应用到国家赔偿的归偿原则是大多数人不了解但是又非常重要的问题。归偿原则简单来说就是国家赔偿的标准,下面我们就为您具体说明一下这个问......

·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的有几种
    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的有几种(一)一方的婚前财产(我想这条可能大家都知道);(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这条要注意:比如夫妻一方在路上遇到事故等一......

·夫妻离婚签的离婚协议书有效吗
    夫妻离婚签的离婚协议书有效吗在协议中签订离婚协议书,相信很多人都不会陌生,而要是选择诉讼方式离婚的话,那就需要书写离婚起诉状了。实践中,夫妻签订离婚协议书是自由协商之后进......

·合法夫妻离婚什么是共同财产
    什么算夫妻的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根据该条的规定,结合上面对财产的相关界定,下列财产为夫......

·女方单方面提出离婚孩子才一岁能判给女方吗?
    女方单方面提出离婚孩子才一岁能判给女方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