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婚姻成立的要件具体包括哪些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男女之间缔结婚姻关系的,首先需要满足《婚姻法》中规定的条件,之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然后才有可能成立合法的婚姻关系。那到底男女婚姻成立的要件都包括了哪些内容呢?婚姻不成立,自然也就无法建立夫妻关系,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婚姻成立的要件具体包括哪些
⑴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实质要件表明确法律对结婚当事人的自身情况和双方的关系的要求,形式要件表明了法律对结婚方式的要求。⑵必备要件和禁止要件。必备要件亦称积极要件,当事人必须具备这些条件始得结婚,禁止条件亦称消极要件或婚姻障碍,当事人只有不具备这些情形始得结婚。⑶公益要件和私益要件。传统的亲属法学将此作为婚姻的成立条件的分类之一。前者是与公共利益即社会的公序良俗相关的,后者是仅与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相关的,这种分类法是为我国婚姻家庭法学所不取的。我国婚姻家庭法中有关婚姻成立要件的规定,既是保护个人利益的,又是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患麻风病是否可以结婚
原婚姻法规定,患麻风病未经治愈的,禁止结婚。然而,有关医学专家认为麻风病是一种普通慢性传染病,随着现代医学水平的发展,对麻风病已有较好的治疗方案,可以预防也可以把病彻底治好,并不可怕,我国近年来已经基本消灭了麻风病。因而,新婚姻法不再把患麻风病未经治愈列入禁止结婚之列。但由于其传染性,实践中还是要慎重掌握。
三、得什么病不能结婚?
根据我国母婴保健法的规定,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主要包括:(1)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对诊断患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的,医师应当向男女双方说明情况,提出医学意见;经男女双方同意,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结扎手术后不生育的,可以结婚。但婚姻法规定禁止结婚的除外。(2)指定传染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3)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对于因生理缺陷不能发生性行为的人是否准许结婚,1950年婚姻法曾规定禁止结婚,1980年婚姻法对此未加限制。因此,生理缺陷不能发生性行为的,不为禁止结婚的条件。关于婚姻成立的要件内容,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各位可以通过上述内容进行具体了解。现实中成立的婚姻并不是都是有效的,可能存在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的情况。因此即使婚姻成立了,也不能保证一定就是有效的。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以无性婚姻为由起诉,法院会支持吗?
    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一方以此为由提出离婚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从而判决双方离婚。法院在处理......

·起诉离婚是在人民法院审理程序是怎样的?
    现在不知道是为了追逐潮流还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变得不在乎家庭,越来越多的人都把离婚当作是一件小事,不以为然,认为离婚只要个人同意就可以直接离婚,可是大多数人不知道起诉离婚......

·夫妻离婚财产谈不好怎么办?
    夫妻离婚财产谈不好怎么办?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

·沈阳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我国的离婚率在与日俱增,离婚过程中会出现住多的问题和纠纷难以解决,离婚对孩子造成的伤害非常巨大,因此对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争议也最大,在婚姻法中有关于孩子抚养费的详细说明......

·买房签的是阴阳合同,现在房子出问题了,哪个合同有用
    1.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为了规避税费,当事人之间往往会签订两份总房价不一致的房屋买卖合同,由于两份合同约定的不一致,在实际履行过程中,难免会产生纠纷。2.卖房人与买房人签订......

·离婚后不要子女探视权怎么办?
    离婚后不要子女探视权怎么办?因为离婚是因为夫妻双方的矛盾,所以在子女探视的时候,获得抚养权的一方极有可能在其中阻挠。为了解决这种情况,我国《婚姻法》第48条规定:“对拒不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