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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一个月彩礼可以返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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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我们可能在结婚之后又很快进行离婚,有可能是双方感情破裂,那么如果已经结婚了,并且支付了礼金,一个月之后离婚是否可以要求将礼金进行退还?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关于这个问题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解决离婚时彩礼怎么返还的问题,首先需确定一方给予另一方的财物是否属于彩礼。属于赠与的,无权要求退还;属于彩礼钱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的,可以请求退还彩礼钱。



  法定的离婚退还彩礼的条件有:



  1、只是订婚的彩礼,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离婚彩礼必须退还;



  2、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求退还彩礼钱的,必须退还;



  3、因一方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对方应当返还,生活困难必须达到无法维持当地最低的生活水平。离婚时彩礼怎么返还有着普遍的现实意义,由于结婚彩礼钱属于我国的传统习俗,大部分地区仍保留结婚送彩礼的风俗,确定离婚彩礼返还怎么处理可以解决很多问题,最主要的是由于农村收人不高,大部分人在结婚时,送给女方的彩礼钱高达数万元,甚至是借钱给女方彩礼钱。因此,法律根据彩礼对结婚的影响确定了离婚彩礼返还的法定情形,是符合公平原则的。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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