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四五线城抚养费多少,承担方式?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父母作为孩子法定代理人和监护人,在法律上有抚养孩子的责任,并且我们国家有着优良的中华传统美德,父母会倾尽所有的去爱护自己的子女。所以,父母在法律上和道义上都有抚养子女的义务。但是有些离婚的夫妻就会对子女的抚养费产生分歧,有些四五线城市的父母就会问四五线城抚养费多少?在此我们,就为您收集一些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四五线城市抚养费的标准是?
不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以下规定计征社会抚养费:(一)、不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再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6倍至8倍征收;(二)、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3倍至4倍征收;符合婚姻登记条件,在生育后3个月内补办婚姻登记手续的,免征社会抚养费;(三)、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9倍至10倍征收;(四)、符合再生育的规定条件和间隔时间但未经批准生育的,按计征基数的1倍征收;符合再生育的规定条件但未到间隔时间生育的,按计征基数的2倍征收;(五)、不符合本条例规定再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逐胎加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一方是农村人口,另一方是城镇人口的,以城镇人口所在市上一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计征社会抚养费。 不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除按以上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外,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第四、抚养费标准数额的具体衡量因素
二、抚养费的承担方式?
1、由父母双方协议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2、由人民法院判决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决。每个城市的收入标准都是不一样的,所以每个城市的物价也是不一样的。对于四五线城抚养费多少这样的问题,上面的内容就是很好的回答。虽然这是规定,但是并不是硬性要求父母一定要给予儿子多少的抚养费,只是有这样的一个标准,每个家庭的实际情况是不一样的,同样给予孩子的抚养金也是不一样的。
·要离婚怎样争取抚养权?
在夫妻双方离婚的过程中,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经常会成为争议的焦点。如果夫妻双方都希望由自己抚养孩子,那么只能以诉讼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了。既然进入到诉讼程序,双方都希望可......
·配偶有婚外情要什么证据证明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不小心发现了配偶有婚外情行为的话,此时当事人要谨慎的处理了。婚外情不是必然就导致夫妻离婚,此时还要看实际的情况是怎样的。而要是最终选择离婚的话,则......
·什么是诉讼离婚
什么是诉讼离婚所谓诉讼离婚,顾名思义,就是到法院打离婚官司,通常是因为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和债务的分担不能达成一致,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
·一、离婚后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吗?
一、离婚后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吗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孩子抚养权都是可以变更的。因为在确定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时,要遵循“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
·诉讼前离婚并将财产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会查出吗?
诉讼前离婚并将财产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会查出吗?会的,对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处理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
·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
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第二、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
一、四五线城市抚养费的标准是?
不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以下规定计征社会抚养费:(一)、不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再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6倍至8倍征收;(二)、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3倍至4倍征收;符合婚姻登记条件,在生育后3个月内补办婚姻登记手续的,免征社会抚养费;(三)、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9倍至10倍征收;(四)、符合再生育的规定条件和间隔时间但未经批准生育的,按计征基数的1倍征收;符合再生育的规定条件但未到间隔时间生育的,按计征基数的2倍征收;(五)、不符合本条例规定再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逐胎加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一方是农村人口,另一方是城镇人口的,以城镇人口所在市上一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计征社会抚养费。 不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除按以上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外,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第四、抚养费标准数额的具体衡量因素
二、抚养费的承担方式?
1、由父母双方协议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2、由人民法院判决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决。每个城市的收入标准都是不一样的,所以每个城市的物价也是不一样的。对于四五线城抚养费多少这样的问题,上面的内容就是很好的回答。虽然这是规定,但是并不是硬性要求父母一定要给予儿子多少的抚养费,只是有这样的一个标准,每个家庭的实际情况是不一样的,同样给予孩子的抚养金也是不一样的。
·要离婚怎样争取抚养权?
在夫妻双方离婚的过程中,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经常会成为争议的焦点。如果夫妻双方都希望由自己抚养孩子,那么只能以诉讼的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了。既然进入到诉讼程序,双方都希望可......
·配偶有婚外情要什么证据证明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不小心发现了配偶有婚外情行为的话,此时当事人要谨慎的处理了。婚外情不是必然就导致夫妻离婚,此时还要看实际的情况是怎样的。而要是最终选择离婚的话,则......
·什么是诉讼离婚
什么是诉讼离婚所谓诉讼离婚,顾名思义,就是到法院打离婚官司,通常是因为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和债务的分担不能达成一致,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
·一、离婚后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吗?
一、离婚后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吗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孩子抚养权都是可以变更的。因为在确定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时,要遵循“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
·诉讼前离婚并将财产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会查出吗?
诉讼前离婚并将财产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会查出吗?会的,对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处理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
·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
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第二、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