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总规土地利用土地使用的关系是什么?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总规土地利用土地使用的关系是什么?随着地产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土地的身价不断飙升,在寸土寸金的城市,土地的身价可想而知,总规土地利用土地使用的关系是什么呢?我们应该通过合法的手段让自己的土地不贬值,从而达到最大化被开发的目的。您跟着的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城乡规划法》第五条规定,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以及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从规划的空间范围看,城市总体规划的范畴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小,两者是局部与整体的关系。城市总体规划的空间范围局限于城市建成区和规划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空间范围是整个区域或行政区划单位。从规划区域的角度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是面与点的关系,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侧重与区域性的土地配置,控制城市建设用地总量,解决城市建设用地与农业用地之间的数量和空间配置关系;而城市规划,主要侧重于城市内部土地的合理利用,解决各类城市内部用地之间数量和空间的关系,它是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限定的城市用地范围的规划、布局。
一、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
(一)两者关系:①土地使用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核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空间范围是整个区域,以保护土地资源为主要目标,城市总体规划侧重于城市建成区和规划区内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土地使用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核心。)②城市总体规划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提供宏观依据;城市总体规划除了土地使用规划内容外,还包括城市区域的城镇体系规划、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以及空间布局等内容,这些都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提供宏观依据。③两者有着共同的规划对象,都是对一定时期,一定区域内土地的利用或使用进行的规划,但内容和作用上不相同。(二)两者相互协调和衔接:①以区域规划为指导,两者的基本思想是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以取得最佳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②在衔接的内容上,主要是把两个规划的规划年限和用地范围相统一(三)两者都应共同遵循合理用地、节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和空间协调发展的原则。(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一个总体规划,包含较广,包括土地利用结构布局调整、土地利用分区及管制、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土地整治、土地保护规划等等。土地利用规划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和土地利用详细规划/土地利用规划设计,土地利用专项规划指关于土地开发、利用和保护等某一方面的专门规划,如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土地整治规划等,土地利用详细规划/土地利用规划设计属于控制性的详细规划。总之,虽然总规土地利用土地使用之间有些不同,但社会不断在发展,我们也必须学会适应这些规则,并在适当的时候为自己选择相应的条例,合理合法的进行土地交易,才能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做一个合法守法的公民,希望我们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



·征地拆迁标准的概念和具体补偿内容是什么
    征地拆迁标准的概念和具体补偿内容是什么一、征地拆迁标准的概念征地拆迁标准即征地补偿标准,指在市镇行政区的土地根据政府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范围内,依据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

·吉林省农村征地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吉林省农村征地补偿是怎么规定的近几年来,国家为了加快城乡建设的步伐。在飞速的发展过程当中,大量的占用我国公民的土地。在征地的过程当中,各地公民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也就是......

·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行政答辩状
    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行政答辩状一、简要说明原告上诉被告的情况原告提出什么理由要求被告承担赔偿,提出的理由是否基于事实,提出的赔偿金额和方式是什么,以及是否还提出了解除合同......

·划拨土地使用权证失效怎么办?
    划拨土地使用权证失效怎么办?划拨土地使用权证一般是不会失效的,但是《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因土地灭失而终止。土地灭失是指因地震、火山爆发、洪水等不可抗力导致土地实际......

·青苗征地补偿费用标准是什么
    青苗征地补偿费用标准是什么1、在征用前土地上长有的青苗,因征地施工被毁掉的,应由用地单位按照在田作物一季产量、产值计算,给予补偿,具体补偿数据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而定。2、于......

·重庆铁路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规定是什么?
    重庆铁路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是什么?1、铁路占用土地和涉及房屋拆迁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并按省级人民政府土地征用补偿标准给予土地征收补偿和按地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