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员工的病假是否计入医疗期?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病假是指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医疗时,企业应当根据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期限。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劳动,且咋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分配制度的规定以及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或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
如果涉及到长期休病假的,就要考虑申请计入医疗期的范围了。
·工程质量保证具体措施有哪些
工程质量保证具体措施有哪些?现如今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大小工程建设层出不穷。然而其中也出现了问题,一些“豆腐渣”工程忽视重要的质量问题,对社会造成了巨大......
·工伤鉴定标准九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我们知道天灾人祸,有时候是人类自身无法避免的事情。譬如在工作中受伤,也是无法预测的。当发生工伤的时候,首要的第一件事就是进行工伤鉴定,鉴定完确定是哪一级的工伤,就可以申请......
·上下班的途中摔倒了受伤算不算工伤
上下班的途中摔倒了受伤算不算工伤走路上下班的,作为一个行人,在步行上下班的途中,如果发生意外,是否能认定为工伤呢,这个需要区别不同的情形,首先自己不小心摔倒了,这个是肯定......
·出版社劳动合同怎么写?
出版社劳动合同怎么写?一、出版社劳动合同怎么写?出版社劳动合同甲方(用人单位):某某出版集团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劳务费与受贿的区别是什么?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利用手中的职权,以收受报酬为目的,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就是受贿,敢于贪腐受贿的行为人将受到法律的严惩,那么,国家工作人员能否利用自己的知识、......
·在劳动关系当中,我们的人身安全有了一定的保障。至于在劳务关系
在劳动关系当中,我们的人身安全有了一定的保障。至于在劳务关系当中呢?此时的主体可能不是用人单位,如果你在工作中受了伤,劳务关系赔偿又是怎样的呢?就让我们为您详细介绍。劳务......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劳动,且咋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分配制度的规定以及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或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
如果涉及到长期休病假的,就要考虑申请计入医疗期的范围了。
·工程质量保证具体措施有哪些
工程质量保证具体措施有哪些?现如今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大小工程建设层出不穷。然而其中也出现了问题,一些“豆腐渣”工程忽视重要的质量问题,对社会造成了巨大......
·工伤鉴定标准九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我们知道天灾人祸,有时候是人类自身无法避免的事情。譬如在工作中受伤,也是无法预测的。当发生工伤的时候,首要的第一件事就是进行工伤鉴定,鉴定完确定是哪一级的工伤,就可以申请......
·上下班的途中摔倒了受伤算不算工伤
上下班的途中摔倒了受伤算不算工伤走路上下班的,作为一个行人,在步行上下班的途中,如果发生意外,是否能认定为工伤呢,这个需要区别不同的情形,首先自己不小心摔倒了,这个是肯定......
·出版社劳动合同怎么写?
出版社劳动合同怎么写?一、出版社劳动合同怎么写?出版社劳动合同甲方(用人单位):某某出版集团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劳务费与受贿的区别是什么?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利用手中的职权,以收受报酬为目的,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就是受贿,敢于贪腐受贿的行为人将受到法律的严惩,那么,国家工作人员能否利用自己的知识、......
·在劳动关系当中,我们的人身安全有了一定的保障。至于在劳务关系
在劳动关系当中,我们的人身安全有了一定的保障。至于在劳务关系当中呢?此时的主体可能不是用人单位,如果你在工作中受了伤,劳务关系赔偿又是怎样的呢?就让我们为您详细介绍。劳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