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清偿的债务如何处理?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据《民法典》第1163条规定,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一、法定继承人的清偿责任

如果遗产已经分割,清偿遗产债务需要先以法定继承人获得的遗产清偿。假如被继承人甲死亡后遗留有遗产100万元,负债60万元。其中甲在遗嘱中将其中的40万元指定由继承人乙继承,其余遗产未作安排。遗产分割时,继承人乙根据遗嘱继承获得了40万元;其余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分割,乙分的20万元,继承人丙和丁各分得20万元。遗产分割之后,甲的债权人戊发现遗产已经被分割,遂向甲的继承人主张债权。此时,即应先由乙、丙、丁从经法定继承所获得的60万元遗产予以清偿。

二、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的清偿责任

所谓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就是法定继承人所获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不足以偿还被继承人的遗产债务。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清偿,是指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照所获得遗产的实际价值的比例来清偿。如果只有多个遗嘱继承人时,则由各遗嘱继承人按比例清偿;如果只有多个受遗赠人时,则由各受遗赠人按比例清偿。例如,甲死亡后留有价值500万元的遗产,在遗嘱中指定由继承人乙继承价值50万元的遗产;将其中150万元赠与好友丙。其余遗产未作处理。遗产分割时,将遗产中的150万元给了丙,乙按照遗嘱继承获得了50万元,其余300万元由继承人乙、丁各分得150万元。后来发现甲尚有400万元的债务未偿还。此时,就需要先由乙、丁经法定继承取得的300万元偿还,其余100万元债务,则应由受遗赠人丙和遗嘱继承人乙按比例分担。因为乙按遗嘱继承了50万元,丙受遗赠了150万元,所以乙和丙需要按照1:3的比例清偿剩余的100万元债务,即乙偿还其中的25万元,丙偿还其中的75万元。
·抚恤金是否可以继承
        抚恤金又称抚恤费,是由国家或有关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发放给死者家属或伤残职工的费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职工,因公负伤被确定为残废、完全丧......

·事实婚姻财产任何继承人都可以得到吗?
    事实婚姻财产任何继承人都可以得到吗?只要是属于继承人就可以得到;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2、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

·一、遗产继承有效时间是多久?
    一、遗产继承有效时间是多久一般来说,诉讼时效期是三年。《继承法》第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因为2017年10月......

·放弃继承不配合过户怎么办?
    放弃继承不配合过户怎么办?放弃继承不配合过户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回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

·父债需不需要子偿?
    “父债子不偿”这种说法并不准确,现有的法律规定中,虽然并不存在“父债子偿”的强制性规定,但是在特定的情形下,子女也需要对父母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当子女作为继承人依......

·遗赠扶养协议和法定继承的效力区别有哪些?
    遗赠扶养协议和法定继承的效力区别有哪些?1、二者的受让主体不同遗赠扶养协议的受让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或国家及其他社会组织。而遗嘱继承中的受让入,即继承人必须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