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企业改制土地拍卖的程序是怎样的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企业改制土地拍卖的程序是怎样的?近年来,为了更好的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很多国有企业纷纷进行改制。企业改制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涉及到股权结构调整、人事变动。如果因为重组需要扩建厂房的,企业还要拿到一片土地,通过参加土地拍卖是企业拿地的主要方式。那么企业改制土地拍卖的程序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吧。
一、企业改制土地拍卖的程序是怎样的?
即土地使用权拍卖。在指定的时间、公共场合,在主持人的主持下,通过公开竞价而定价的方式买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在中国,其程序是:1、土地管理部门于公开拍卖前30日发出拍卖公告。2、竞买人报名参加竞买并索取有关文件。3、竞买人向拍卖人报送参加竞买的有关资料,经审核批准成为竞买人,交纳保证金,领取竞买号牌。4、在约定的时间、地点并按程序公开拍卖:主持人介绍拍卖地块位置、面积、用途、规划要求及其他有关事项;公布拍卖起叫价;竞买人按规定的方式竞相应价或加价,其最后应出最高价(或加价)者即为竞得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竞得人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5日内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交付相当于地价总额的10%的定金;竞得人按规定期限付清地价款后,依法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书。
二、土地拍卖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1、政府出让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和其他具有竞投性的项目用地;2、原经批准划拨或出让,因改变土地用途、使用条件等用于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的土地;3、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以拍卖方式进行的用地;4、经法院判决需拍卖用于清偿债务的土地使用权转让。
三、参加土地拍卖需要哪些资料?
l、土地拍卖的申请报告(1份);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文件(1份);3、原土地使用证正本(1份);4、原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5、土地利用现状图(划出用地范围红线)(1份);6、1:1万地理位置图 (1份);7、法院判决执行通知书(1份);8、地籍图(5份)。综上所述,企业改制土地拍卖的程序包括土地部门发布公告,企业参加竞拍并拿到有关材料,报送竞拍材料,参加土地拍卖,公布拍卖结果和签署土地拍卖合同等。企业通过拍卖拿到土地使用权后,在缴纳完税费后就可以办理土地使用证了,这样就有了改制所需的土地资源。



·什么情况下转让土地使用权免税?
    转让土地使用权免税,依据我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公民建造的普通标准住宅,其增值额没有超过扣除项目20%的部分,可以免征增值税,国家建设用地公民出售住宅用地的,可以免征增值税,......

·土地使用补偿协议范文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补偿协议范文是怎样的?土地使用补偿协议范文是怎样的?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

·公司末在注册地公司法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末在注册地公司法是怎么规定的?公司的注册、经营、解散的有关事项在公司法中都有相关的规定。在我国,设立公司时应对公司的经营地址、注册资本等进行登记,以方便相关部门的管理......

·夫妻离婚在外地可以办理吗?
    一、夫妻离婚在外地可以办理吗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因此异地不可以办理协议离婚。而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

·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年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相关规定是怎样的一、土地使用权定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

·一、农村宅基地没有确权怎么立遗嘱?
    一、农村宅基地没有确权怎么立遗嘱?1、农村宅基地不管有没有确权都是不能立遗嘱的,这是由于宅基地并不具有可继承性。但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人均有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