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申请国有土地使用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申请国有土地使用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在我国,国有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如果单位和个人想要使用土地,就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首先需要当事人进行申请。在申请的过程中,提交一定的材料是少不了的。基于此,为了方便您了解,下面我们将申请国有土地使用证需要提交的材料,一一介绍给您。

一、申请国有土地使用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国有土地使用证》的申请材料需要提交如下的材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政府材料);

4、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

5、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6、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

7、批准用地缴税费发票或有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是什么?

(一)土地登记申请

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

2、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交买卖、继承、赠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和公证书,原土地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

3、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企事业单位的土地使用者应提交土地登记法人证明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

(二)地籍调查

对土地登记申请人的土地采取实地调查、核实、测量、绘制宗地草图及红线图。查清土地的位置、权属性质、界线、面积、用途及土地使用者的有关情况。并要求宗地四至邻居界线清楚,无争议,确认后签字盖章。

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记申请书、权属来源材料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决定对申请土地登记的使用者土地权属是否准予登记的法律程序。

(三)土地权属审核

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记申请书、权属来源材料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决定对申请土地登记的使用者土地权属是否准予登记的法律程序。

如上所述,即申请国有土地使用证所需提交的材料,由此我们可以得知,当我们在申请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候,需要提交的材料是比较复杂的,因此,我们最好提前准备好,以备不时之需。另外,当我们申请之后,经过相关部门的地籍调查等一系列程序后,如果审核通过,就可以领取证书了。




·购房后逾期交房违约金如何规定?
    购房后逾期交房违约金如何规定?购房后逾期交房违约金:一般在1%-1‰之间约定;违约金按房价款的总额计算;消费者没有损失不能成为开发商免责理由;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

·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是什么?
    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是什么第一条为了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保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保护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

·很多时候交通事故的鉴定都是在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选择专业
    很多时候交通事故的鉴定都是在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选择专业的机构进行的。但在实践中,也有可能出现由公安机关委托进行交通事故鉴定的情况,此时也是有程序的要求。那到底公安机......

·交警判全责扣多少分
    这要看具体情况,如果有违章,肯定是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给出相应处罚的。如果没有违章,事故不严重,一般不会扣分,有的会罚款200以下,有的不会罚款,主要看当地......

·一、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会影响刑事处罚吗?
    一、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会影响刑事处罚吗?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会影响刑事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

·交通维修工程质保期有多长?
    交通维修工程质保期有多长?建设工程出除了需要按照国家规定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之外,还需要在建设工程完工之后,约定一定期限的保修期,保修期的存在是为了方便工程完工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