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涪陵马鞍征地补偿新标淮是怎样的?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涪陵马鞍征地补偿新标淮是怎样的?征地补偿的问题近年来越来越受到民众的关心。对于被征收人员来说,土地被国家征收,势必会对自己的居住或者因土地获得的收益造成影响,只有获得合理的补偿,才能对这些损失进行有效的补偿。下面,我们就和您一起了解一下涪陵马鞍征地补偿新标淮,通过该补偿标准更好地了解国家的征地补偿政策。一、涪陵马鞍征地补偿新标准(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按被征地面积及所在地区标准计算:一类地区16000元/亩;二类地区15000元/亩。一、二类地区范围见附件1。安置补助费按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个转非安置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35000元。(二)青苗和地上构(附)着物补偿青苗补偿按被征收土地的耕地面积计算,标准为2000元/亩。经济林木补偿按附件2所列标准执行。林地的林木补偿按《重庆市林地保护管理条例》规定的标准执行。地上构(附)着物实行据实清理补偿,标准按附件3执行。(三)房屋拆迁补偿房屋拆迁补偿按附件4所列标准执行。搬家补助费:在规定时限内搬迁的拆迁户,其搬家补助费按户一次性计发,3人以下(含3人)每户1000元,3人以上的户每增加1人增加200元,但每户不超过3000元。临时过渡户按2次计算。过渡费:标准200元/人·月。属统建优惠购房安置的,按实际过渡时间计算;农房异地迁建的,过渡时间按6个月计算。搬迁补助费:属住房货币安置和农房异地迁建的,每人一次性发给1000元搬迁补助费。二、征地补偿款怎么发放?《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费的所有者所有。安置补助费,是国家征收集体土地后,安置被征收单位由于征地造成的多余劳动力的补助费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收到土地补偿费后,应当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7条的规定召开村民会议,在所有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平均分配此款。如不分配给村民,则侵犯了村民的合法权益,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员,可单独或共同起诉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要求支付相应份额。国家对土地征收进行补偿不仅会涉及到对土地本身进行补偿,还应对被征收人员的搬迁、安置等行为产生的费用进行补偿。征地补偿标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应以当地实时公示为准。征地补偿款的发放也会根据土地性质的不同而有一定的区别。



·安徽省六安若干乡镇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安徽省六安若干乡镇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六安市国有土地上有两种补偿方式:一个是产权交换式补偿,另一个是货币补偿。一、六安市产权交换式补偿(一)六安市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集体土地使用证改名要怎么做?
    集体土地使用证改名要怎么做?现今,很多人对集体土地使用证相关问题存在不少疑问,而其中,很多人都不清楚使用证是否能改名吗?其实,集体土地使用证是可以改名的,因涉及问题比较多......

·单位购买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哪些?
    单位购买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哪些?一、单位购买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哪些?公司设立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取得其生产经营所需的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即采用出让......

·开荒土地使用权归谁使用?
    开荒土地使用权归谁使用?在我国,城市和农村差距较大,无论是贫富还是土地的使用率,在城市一般都存在用地不够的情况,而在农村,还有很多荒废的土地没有开垦。有些农民会根据自己的......

·土地使用证与实际不符怎么办?
    土地使用证与实际不符怎么办?土地使用证与实际不符应该及时到当地的土地资源部门进行情况说明,申请对于土地的重新审核并重新发放土地使用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注销土地使用证的条件是?
    注销土地使用证的条件是?我国的土地都是归国家或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土地被荒废,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是国家大力提倡的,国家还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