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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法律援助的所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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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法律援助的所属地?
人们因为劳动纠纷打官司的时候,如果经济困难,请不起律师,可以考虑申请法律援助。经批准通过的话,当事人可以得到免费的律师服务,这对于争取自身合法权益非常有帮助。很多情况下,人们是在外地工作,那么如何确定法律援助的所属地?下面我们听听我们的说法。
一、如何确定法律援助的所属地?
1、请求国家赔偿的,向赔偿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向提供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3、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向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4、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向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5、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向被请求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6、下列人员申请法律援助的,应当向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1)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2)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3)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二、法律援助的范围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公民有下列事项,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7、因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工伤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8、因家庭暴力、虐待、重婚等,受害人要求离婚及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9、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三、受援人享有哪些权利?
1、可以了解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活动的进展情况
2、有事实证明法律援助承办人员未适当履行职责的,可以要求更换承办人
3、可以申请有利害冲突的法律援助审批人员回避。
综上所述,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应该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如果不经过诉讼就能解决的,当事人可以向居住所在地的援助机构申请。正确选择法律援助的所属地,可以帮助当事人尽快的得到法律援助。一审结束后,如果当事人提请上诉的,需要按照程序重新申请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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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确定法律援助的所属地?
1、请求国家赔偿的,向赔偿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向提供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3、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向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4、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向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5、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向被请求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6、下列人员申请法律援助的,应当向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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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二、法律援助的范围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公民有下列事项,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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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7、因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工伤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8、因家庭暴力、虐待、重婚等,受害人要求离婚及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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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受援人享有哪些权利?
1、可以了解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活动的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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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可以申请有利害冲突的法律援助审批人员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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