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抵押合同生效时间该怎么确定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抵押合同生效时间该怎么确定现实生活中,进行抵押是很常见的,尤其是在借款的时候,此时出借人一般都是要求借款人提供相应的抵押,以免日后自身利益受到损害。而这种情况下当事人也有可能会单独签订抵押合同,那这个抵押合同生效时间该怎么确定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抵押合同生效时间该怎么确定确定抵押合同生效的时间要依据不同性质的物设定的抵押权,有必须经登记后才能生效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两种抵押合同。法定必须办理登记才生效的抵押合同为以下几种:(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一般来说,动产抵押合同,登记产生对抗效力;不动产抵押合同,登记为抵押权生效的要件。《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第四百零三条??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二、抵押合同属于什么法律行为抵押合同属于担保合同的一种法律行为,质押合同要以书面的形式签订。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而质押合同是担保合同的一种,质押合同由出质人和质权人以书面的方式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抵押合同与一般的买卖合同不同,买卖合同通常是自签订之日起就生效,至于抵押合同生效时间,法律中规定一般是在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之后,那么抵押合同才会生效。当然,合同生效并不意味着就一定具有法律效力。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设计招标合同代理合同是什么?
    设计招标合同代理合同是什么在建筑工程的建设中,设计招标的合同是比较常见的。在建筑工程的建设工程中,有的时候一个供应商是不能完成建设的,这是因为建筑工程的工程量比较多,这时......

·买卖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是否可以申请补偿
    买卖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是否可以申请补偿一、是否可主张违约金合同未约定违约金,也可以主张违约金。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

·诺成合同什么意思,与实践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诺成合同什么意思,与实践合同的区别是什么在当今社会上,不同类型的企业是需要签订不同类型的合同的,而在我们签订的这些合同中,大部分都是诺成合同,有少数部分是实践合同,对于这两......

·双方约定合同终止条件作数吗
    双方约定合同终止条件作数吗一、双方约定合同终止条件作数吗在《劳动法》的实施过程中,一些用人单位随意与劳动者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并据此终止劳动合同,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特殊的情况,然后就造成了合同的终止。对于当事人来讲,合同一旦被终止,肯定是会对自己造成一定的法律后果。那到底合同......

·购销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
    购销合同签订流程是怎样的?购销合同是经济活动中最常见的一种合同形式,企业在购进原材料或各类物资,以及销售产品或服务时,都需要签订购销合同,而如何签订一份购销合同,是保证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