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婴儿遗弃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我国古代并没有规定遗弃罪这一罪名,但是却有孝敬父母、抚养子女的规定,这与现象法所规定的遗弃罪的概念是如出一辙的,故而遗弃罪的发展史是比较悠久的。在现实生活种,一起婴儿的行为是十分常见的,但是是否遗弃婴儿就会构成遗弃罪呢,换言之,婴儿遗弃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什么是遗弃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261条的相关规定,所谓遗弃罪,指的是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根据我国的规定,遗弃罪的客体是被遗弃人在家庭中受扶养的权利,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具体来说,拒绝扶养包括具有扶养义 务并且具有扶养能力的人按照我国《民法典》中的规定或者其他相关规定,应当履行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行为。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有扶养义务,但没有扶养 能力而拒绝扶养时,不构成遗弃罪。比如,全身瘫痪的父亲虽然对年幼的孩子有着扶养义务,但是自身连自理的能力都不具备,更谈不上扶养孩子的能力了。在这种 情况下,即便父亲拒绝扶养,也不会构成遗弃罪。
二、婴儿遗弃罪的构成要件
遗弃婴儿是否构成遗弃罪,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不能一刀切,而一概认为构成遗弃罪。1、 如果对年幼的或者患病的孩童拒绝扶养,情节恶劣,则具有扶养义务的人就构成遗弃罪。但如果是仅仅对这些婴儿出于教育的目的进行恐吓,采用饿肚子的方式,则不能认为是拒绝扶养,也不算情节恶劣,一般不应认定为犯罪。2、 如果是以不扶养婴儿的目的,将婴儿遗弃在热闹的街区,或者妇幼保健院门口,一般可以认定为遗弃罪。生活中,因为婴儿负担重,或者患病等原因而将孩子遗弃在这些地方的例子并不少见。3、 如果是将婴儿遗弃在荒无人烟的地方,或者一般人无法施救和察觉的郊外,导致婴儿因无人发现而死亡或者重伤的,不应构成遗弃罪,而应构成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综上我们可以知道,遗弃婴儿不一定构成犯罪,关键是要看行为人是在何种条件下作出遗弃的行为,应综合考虑情节及环境,方能准确进行刑法评价。根据我国《刑法》第261条之规定,犯遗弃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因此,对于遗弃罪,行为人的行为及情节将对量刑起到很大的作用。遗弃行为,在我国刑法中被限定为具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并不是日常生活意义上的遗弃。因此,在对遗弃罪的理解上,应该将生活中的遗弃与法律中的遗弃区分开来。对于生活负担重,将孩子遗弃在闹市,或者其他容易被发现的地方的,是不会构成遗弃罪的,若是将孩子丢弃至荒无人烟的地方,导致婴儿死亡或者有生命危险的,也不属于遗弃罪,而是故意杀人罪。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怎么处罚?
    现在市场上存在大量假冒伪劣的产品,本文就来了解一下生产这些产品的结果是:销售金额达到5到20万的被判处两年以下的拘留以及处罚销售金额的一半的罚款。金额越高判处的罚款越严重。......

·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选择要件有哪些
    犯罪行为的研究有很多是比较立体化的,比如每一种不同的犯罪行为都有属于其特定的构成要件,而在构成要件当中又包括客观方面,客观方面和犯罪客体是紧密相连在一起的,能够证明犯罪的......

·故意杀人罪和过失杀人刑期会判多久
    客观方面区别故意杀人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杀人行为,过失杀人客观方面表现为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只有发生了过失致人死亡的结果才构成本罪。二、主观方面区别故意杀人在......

·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既遂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既遂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既遂最新量刑标准是5到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二十六条【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以暴力、威胁......

·虚假诉讼罪如何报案?
    一、虚假诉讼罪如何报案?发生有人犯虚假诉讼罪,应首先去报案,报案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二、虚假诉讼和恶意诉讼的区别与联系虚假诉讼与恶意诉讼的联系1、行为人主观......

·集资诈骗司法解释全文审理刑事案件的规定
    为了防止不法分子非法集资,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经济发展的良好态势,国家机关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的行为,更以立法的形式对其加以严惩。近年来,市场经济往来中不乏非法集资现象,在经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