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对于一般的家庭来说,买房是要花费“巨资”的事情,可根据自古流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对于一般的家庭来说,买房是要花费“巨资”的事情,可根据自古流传下来的观念,年轻人结婚就应该要准备婚房,在这个矛盾下,贷款买房的现象就出现了。那么,贷款买房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贷款买房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贷款买房应注意的问题有:
1、借款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
银行贷款一般规定,部分提前还款应在还贷满一年后提出,并且归还的金额应超过6个月的还款额。
2、贷款后出租住房要告知承租人。
当购房者在贷款期间出租已经抵押给银行的房子时,必须将已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否则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不要遗失借款合同和借据。
借款合同和借据是重要的法律文件,由于贷款期限都比较长,购房者一定要妥善保管这些合同,还要认真阅读这些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4、提前还贷不要忘记要回保险费。
提前偿还全部贷款后购房者千万不要忘记到保险公司退还提前期内的保险费。
5、贷款偿清后不要忘记撤销抵押。
还清贷款后,一定要拿着贷款结清证明和抵押房产的权利证明前往房管部门撤销抵押。
6、还贷有困难先求助银行。
借款期内如果出现还贷困难,一定不要忘记向银行求助,向银行提出延长借款期限,如果之前记录良好,银行通常会受理延长借款期限。
7、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
公积金贷款是以公积金账户的余额确定额度,如果公积金账户余额为零,那么是申请不到公积金贷款的,所以贷款买房前不要随便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贷款买房有什么问题要注意
按揭贷款就是购房者以所购住房做抵押并由其所购买住房的房地产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按揭买房怎么办理,购房者办理按揭的程序一般是:1、购房者与房地产公司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并交纳30%房价款;2、到银行指定的律师事务所申请办理贷款手续,提供银行要求的资信证明资料,由该律师事务所进行实质审查后出具《法律意见书》,上报银行批准。3、银行根据《法律意见书》审核后,决定是否批准该按揭申请:(1)银行批准,由律师所安排申请人与银行签订按揭合同,代理申请人办理预售合同现房房产证抵押登记手续;(2)银行不予批准,申请程序终结。申请人与发展商另行签订付款协议或按照原购房合同中的有关条款履行。实践中,购房者通过贷款的方式去买房,一般都会需要提供相应的抵押,一旦购房者不按时还贷,该抵押物就可能会扣留、抵偿。如果您对贷款买房的问题有什么不清楚的,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帮助您。



·夫妻离婚房产过户费怎么计算
    夫妻离婚房产过户费怎么计算一、夫妻离婚房产过户费怎么计算?(一)税类:1、契税按产价百分之二;2、印花税按产价万分之五。(二)费类:1、登记费80.00元;2、交易手续费百......

·房产开发商不守信用要怎么办
    在进行商品房买卖的时候,最害怕出现的可能就是开发商不守信用了吧,此时可能出现逾期交房、一房二卖等等情况,而这些都是可能对购房者利益造成损害的。而在这房产开发商不守信用的情......

·房屋赠与的条件有哪些?
    如今可以赠与的东西其实比较多,如果是对动产进行赠与的话,则此时只要实际完成了交付之后,那么就可以转移所有权了。但要是对房产这类的不动产进行赠与,则必须要办理过户登记才行。......

·贷款买房是现在买房最主要的方式,主要是贷款买房可以让家庭有多
    贷款买房是现在买房最主要的方式,主要是贷款买房可以让家庭有多余的流动资金。不过办理贷款是有一定的流程,不经过这些程序是办理不下来贷款。那么买房子要怎么贷款?我们在下文就为您......

·凭借按揭购房合同可以商业贷款吗
    一般是不可以的。一般情况下,房子如果只有购房合同是不可以办理抵押贷款。要用房子办理房产抵押贷款,要求房子有房产证才可以办理房产抵押贷款,如果没有房产证,一般不可以办理房产......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案怎么赔偿
    随着社会不断的发展,国家不断壮大,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在以前,比较常见的房屋都是自建房,或者是单位修的供员工住宿的集体住房。现今社会,商品房买卖越来越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