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父母死亡,有谁抚养孩子吗?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父母死亡,有谁抚养孩子吗?父母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同时,父母是孩子的监护人,这是国家法律规定的,同时也是社会对父母的道德要求,没有尽抚养义务的父母除了会被群众谴责,还有可能构成遗弃罪。但如果父母死亡,有谁抚养孩子吗?孩子的监护人还可以是谁?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相关内容,欢迎阅读了解。
一、父母死亡,有谁可以抚养孩子?
第一,根据《民法通则》的第1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下列具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裁决。第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条: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时可以将民法通则第16条的规定视为指定监护人的顺序。前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无监护能力或者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被监护人有利的原则,从后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择优确定。被监护人有识别能力的,应视情况征求对被监护人的意见。监护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同一顺序中的数人。第三,根据现行的《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第28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第29条:有负担能力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抚养的义务。第35条: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第48条:对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监护人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监护人对未成年人要承担以下责任:(一)《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二)我国《民事通则》第18条第1款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违背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三)《民通意见》第10条规定::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四)《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五)《未成年人保护法》第8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父母死亡之后,有谁抚养孩子吗这个问题相信您都有答案了。未成年人父母死亡后,可以由未成年人的祖父母或者兄姐等亲属承担监护和抚养义务。有抚养义务的监护人应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不能将未成年人遗弃,否则有可能构成遗弃罪,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包括哪些
    夫妻离婚是需要进行财产分割,而此时能够分割处理的,只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那么您知道法院在对离婚财产进行判决的时候,需要遵循哪些原则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

·离婚诉讼需要写什么内容?
    离婚诉讼需要写什么内容?首先要写好首部。这部分主要是介绍自然情况,包括原告人和被告人的姓名、年龄、性别、民族、工作单位、电话、邮政编码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写明诉讼......

·什么情况下可以判定婚姻无效
    什么情况可以判定婚姻无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重婚违反了我国一夫一妻的婚姻家庭制度,严重违......

·事实婚姻的所有法律规定有哪些?
    事实婚姻的所有法律规定有哪些?2003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根据该解释第一条的规定,除有配偶者与他人形成的同居关系以外,对于......

·女方起诉离婚不想付抚养费怎么办?
    女方起诉离婚不想付抚养费怎么办?《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婚姻法》第......

·申请国家赔偿最高金额是怎么规定的?
    在国家赔偿法实施的六年来的这个过程当中,实际上普通老百姓获取行政机关赔偿的整个维权道路当中的困难已经成为了一个不争的事实。因为在我国就是因为现行监督机构跟法律制度的不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