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工程质量自控主体有哪些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工程质量自控主体有哪些?

工程质量问题,一直以来是我国所关注的重点,如果工程质量出现问题要追究工程主要负责人以及相关联的所有人,这些人要对工程质量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在法律上对承担责任也有一个说明和规定,为保障工程质量不出问题,那工程质量自控主体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工程质量的自控主体有哪些?

1、勘察设计单位

勘察设计单位它是以法律、法规及合同为依据,对勘察设计的整个过程进行控制,包括工作质量和成果文件质量的控制,确保提交的勘察设计文件所包含的功能和使用价值,满足建设单位工程建造的要求。

2、施工单位的质量控制

施工单位是以工程合同、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为依据,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交付阶段等施工全过程的工作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的控制,以达到施工合同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

二、哪些是监控主体?

1、政府

政府属是以法律法规为依据,通过抓工程报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材料和设备准用、工程质量监督、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主要环节实施监控。

2、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属于监控主体。

工程质量控制按工程质量形成过程,建设单位的质量控制包括建设全过程各阶段:

1)决策阶段的质量控制,主要是通过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选择最佳建设方案,使项目的质量要求符合业主的意图,并与投资目标相协调,与所在地区环境相协调。

2)工程勘察设计阶段的质量控制,主要是要选择好勘察设计单位,要保证工程设计符合决策阶段确定的质量要求,保证设计符合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规定,要保证设计文件、图纸符合现场和施工的实际条件,其深度能满足施工的需要。

3)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一是择优选择能保证工程质量的施工单位,二是择优选择服务质量好的监理单位,委托其严格监督施工单位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并形成符合合同文件规定质量要求的最终建设产品。

3、工程监理单位

工程监理单位主要是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制定和实施相应的监理措施,采用旁站、巡视、平行检验和检查验收等方式,代表建设单位在施工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控制,以满足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的要求。

一个工程的质量,需要多个单位共同来监督和验收,每个单位对这个工程质量都有责任,也就是说一个工程如果出现问题,这些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都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认定事实劳动关系需要什么证据
    要是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建立了用工关系之后,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此时可以通过提供一些其他的证据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这样单位要是不能免除对劳动者的......

·工伤伤残鉴定10级怎么赔偿多少钱?
    对于遭受工伤事故的职工,大多数也都是所在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和顶梁柱,如果由于工伤导致职工的工作收入和正常生活受到影响,可能对整个家庭都是个巨大的打击,因此,对工伤职工给予......

·仲裁劳动案从起诉到开庭时间多少才会完结?
    仲裁劳动案从起诉到开庭时间多少才会完结?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另外,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

·疫情期间企业辞退员工合法吗?
    不合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用人单位需要按正常出勤支付工资报酬,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和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即企业不得解除或终止受相关措施影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职工的劳动......

·常见的建筑工程分包劳务纠纷有哪些
    常见的建筑工程分包劳务纠纷有哪些?一、常见的建筑工程分包劳务纠纷有哪些?1、总承包企业与专业施工企业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这样的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

·应该怎样终止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是现代社会中存在非常广的一种雇佣关系,尤其是在市场经济日益发展的今天。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劳动关系的确立和终止都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劳动关系的终止需要经过法律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