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办工伤认定在什么地方 申请工伤认定需交什么材料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一定要严格按照我国相关法律中的规定来办理,其中不仅仅是需要在规定的时效内提出认定申请,同时也需要知道应该去哪里提出认定申请。那到底在我国办工伤认定在什么地方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办工伤认定在什么地方
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也就是说,我国现行的工伤认定原则是以统筹地优先原则。这样的制度安排是与我国当前工伤保险制度建设相吻合的。目前,工伤保险基金实行属地管理,以中心城市或者地级市为主实行工伤保险费用社会统筹。无论是用人单位缴费的标准调整,还是工伤职工的待遇享受,都要根据统筹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确定。
二、申请工伤认定需交什么材料
单位或者员工自己申请工伤认定,由劳动部门作出工伤认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4、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工伤认定与工伤鉴定不同,一般是先进行了工伤认定,确认构成工伤的才有必要进行鉴定。自然办工伤认定的地方与申请进行工伤鉴定的地方也是不一样的。至于办工伤认定在什么地方,按照规定一般是到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对交通肇事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对交通肇事罪的处罚是怎样的我国刑法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

·交通肇事逃逸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在现代社会交通肇事时有发生,而且国家也是不断的下达有关文件。但是新闻种报道的交通肇事却不见减少。对于交通肇事逃逸我们国家的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呢。交通肇事逃逸量刑标准又是什么......

·破坏交通设施罪刑法是怎样规定的?
    破坏交通设施罪指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并造成交通工具毁坏、倾覆。这种犯罪行为对我国交通事业有极大的危害。那么,破坏交通设......

·员工交通事故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交通事故工伤认定可以说是比较特殊的工伤认定,通常是发生在员工上下班的途中,而此时也是需要作出专业的认定之后,才能确定是否属于工伤范畴。另外,此时也离不开认定材料的提交。那......

·醉酒驾驶出租车致人重伤怎么判
    交警部门责任认定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属于酒驾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涉嫌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警部门责任认定为负次要责任或无责任的,不负刑事责任,按......

·发生事故的车在交警队里什么时候才能放
    如果情节不严重的话要扣十天左右,一般的交通事故,交警应该在10个工作日做出事故责任认定书,拿到认定书的3天后就去可以提车了。所以扣车的天数一般在10日左右,最多不超过20日。机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