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刑事诉讼法返还涉案财物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从现今的各种犯罪事实来看,犯罪的形式和手段是多种多样的,作案动机对每个犯罪分子来说也有着很多的不同。有的人是为了财物而犯罪,那么在其被捕后,就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返还涉案财物或者将其上交国家。那么,刑事诉讼法返还涉案财物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一、刑事诉讼法对于返还涉案财物的相关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45条的规定:1、国家禁止持有、经营、流通的违禁品应当没收,依照规定处理;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合法财产,如果不是必须在法庭上作为证据出示的,应当及时返还被害人,以保证被害人的生产、生活需要。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以后,对被扣押、冻结的赃款赃物及其孳息,属于被害人合法财产的,应当及时返还被害人;3、已腐烂变质及其他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变卖;4、作为证据的实物。在被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中,对于其中与案件定罪量刑有直接关系,应当作为证据在法庭上使用的实物,原则上应当随案移送,但是有些实物由于其性质、体积、重量等愿意不宜移送的,应当查点清楚,并将其清单或者照片以及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5、对涉案财物的处理。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后,对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 被告人有罪的,除对被告人定罪量刑外,还应同时决定对涉案财物如何处理。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以后,对被扣押、冻结的赃款赃物及其孳息,除依法返还被害人以外,一律没收,上缴国库。二、对赃款赃物的理解和认定(一)违法所得对违法所得的追缴,在大陆法系国家,是因为犯罪行为所得的不当利益,不能留在犯人手中。在英美法系国家,则出于“任何人不应从犯罪中获利”的原则。犯罪行为所得之物,通常也称为“犯罪收益”。(二)违禁品刑法中的违禁品,是指“依照国家规定,公民不得私自留存、使用的物品。”通常也称“违禁物”,一般被认为是法律禁止私自制造、贩卖、运输、持有、所有或行使之物。根据涉案物品的种类和状况,其流入社会,将对社会安全直接产生危害后果,或者适用它足以危害公共安全或存在用于实施违法行为危险的,均可以视为违禁物而予以没收。(三)供犯罪所用之物在司法实践中,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财物存在一定的交叉。对犯罪中使用的违禁品予以没收,应该说没有什么争议。对属于犯罪对象的物品,如走私的货物、用于赌博的赌资;还有直接致人死亡、重伤的作案工具,作为证明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重要证据,也应当没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对赌博犯罪分子所有的专门用于赌博的资金、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应予没收。综上所述,我国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于涉案财物有关的具体规定,在罪犯被逮捕或者判决之后,为了充分保障被害人的权益,罪犯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返还相关的涉案财物,或者将财物上交国家。刑事诉讼法属于程序法,是对刑法实施的一种保障,审判活动应该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来进行。



·介绍卖淫罪要判多久?
    介绍卖淫罪要判多久?介绍卖淫罪定义:介绍或者组织妇女以卖淫为手段获得非法收入的人。我国刑法明确的规定如果有人用引诱、介绍或者是容留这三种方式的其中一种来介绍、诱使他人卖淫......

·罪犯不适用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虽然现在我国正在逐渐减少死刑罪名,但是刑法分则中依然还存在着很多可以判处死刑的条款。一般情况下死刑是适用于罪刑极其严重的罪犯,但针对一些比较特殊的罪犯,也是不能适用死刑的......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八种情况有吗?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八种情况有吗?一、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八种情况有吗?诈骗罪并没有所谓的八种立案情况,只要达到一定的诈骗金额,则必须予以立案。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什么情况下择一重罪处罚?
    什么情况下择一重罪处罚?一、什么情况下择一重罪处罚?以下情况会择一重罪处罚:1、盗窃正在使用中的电力设备、易燃易爆设备,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电力设备罪的,以想象竞合......

·组织卖淫罪的未遂怎么认定?
    刑事犯罪行为分为犯罪预备、中止、未遂、既遂四种状态,在组织卖淫罪中,是否存在犯罪未遂?我们应该怎样认定组织卖淫罪的未遂?下面我们为你解答。一、组织卖淫罪的未遂怎么认定?组......

·网络诈骗罪罚金标准是怎样的
    网络诈骗罪罚金标准是怎样的现在,我们已经离不开网络了,网络在人们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大。但是,总有一些人心怀不轨导致通过网络进行诈骗的案件也时有发生,各种诈骗手段也层出不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