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为了防止疾病在我国蔓延,我国对出入境管理非常严格,要求出入境人员及相关货物接受检验检疫。对于拒绝配合的,或者逃避检疫引发严重后果的,当事人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在我国的刑法中,也有关于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的规定,那么,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处罚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不妨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

一、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处罚标准是什么?

指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规定,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境卫生检疫的正常管理活动。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规定,是指入境、出境时采取逃避、蒙混或者其他手段,不接受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对人身或者物品的医学检查、卫生检查和必要的卫生处理,以及其他违反应当接受国境卫生检疫义务的行为。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处罚。

二、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的客观表现是什么?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规定,引起检疫传染病的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

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规定,是指入境、出境时采取逃避、蒙混或者其他手段,不接受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对人身或者物品的医学检查、卫生检查和必要的卫生处理,以及其他违反应当接受国境卫生检疫义务的行为。根据《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包括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规定的行为包括下列几种情形:

1、入境、出境的交通工具和人员逃避查验或者卫生处理的。

2、入境、出境的交通工具,在入境检疫以及必要的卫生处理完毕之后,擅自上下人员,装卸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的。

3、入境、出境的集装箱、货物、废旧物等物品的承运人、代理人或者货主,入境、出境的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的携带人、托运人或者邮递人未向卫生检疫机关申报检疫,逃避检疫的;入境、出境的旅客、员工个人携带或托运的可能传播传染病的行李或物品未经查验而擅自携带、托运入境、出境的;邮电部门在卫生检疫机关对应当实施卫生检疫的邮包进行卫生检查和必要的卫生处理前,擅自运递邮包的;入境、出境的尸体、骸骨托运人或者代理人未申请卫生检疫或者逃避、拒绝卫生检疫机关所实施的必要的卫生处理的,或者擅自移运因患检疫传染病而死亡的病人尸体,未将其就近火化的。

4、未经卫生检疫机关实施卫生处理,擅自排放压舱水,移下垃圾、污物等控制的物品的。

5、未经检疫的入境、出境交通工具和人员,擅自离开查验场所的。

综上所述,出入境人员不接受检验检疫,导致疫病传播的,司法机关会追究其刑事责任。按照刑法规定,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处罚标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如果是单位犯罪的,则单位直接负责人要承担刑罚,单位也会被处以罚金。这里有一点需要注意,本罪和妨碍传染病防治罪是有本质区别的。


·包庇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在明知道对方是犯罪分子的情况下,向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进行隐瞒,这样的包庇行为在我国是很有可能会构成犯罪,即包庇罪。至于是否构成包庇罪,还要看有没有达到此罪的立案标准。那究竟......

·刑讯逼供罪如何处罚,处罚标准是什么
    我国法律就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禁止司法工作人员对嫌疑人、被告人进行刑讯逼供。如果要构成刑讯逼供罪,就要严惩,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那刑讯逼供罪如何处罚呢?在实际案件中,刑讯......

·任何诉讼都是有时效性限制的,不管是民事还是刑事,还是行政诉讼
    任何诉讼都是有时效性限制的,不管是民事还是刑事,还是行政诉讼,都有时效的限制。诉讼时效的设置,为了就是让人们积极维权,所以不管发生何种纠纷,一定要注意在法定时效内提起诉讼......

·职务侵占1万拘留多久
    职务侵占1万拘留多久职务侵占只可能被刑事拘留,不可能被行政拘留的。具体拘留多久看公安机关决定。《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

·盗窃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区别有哪些
    一,盗窃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区别有哪些盗窃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区别在于主观上盗窃罪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是目的犯,而故意毁坏财物罪不是。关于窃取,学理上有多种解释,一种观点认为......

·犯罪嫌疑人贩毒50克判刑多少年
    犯罪嫌疑人贩毒50克判刑多少年一、犯罪嫌疑人贩毒50克判刑多少年?人贩毒50克有可能会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具体要看是什么毒品,不同毒品的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