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结婚半年男方要求离婚该怎么办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有的夫妻是通过相亲方式认识的,彼此之间的感情并不深厚,而在婚后相处一段时间,双方也就萌生了离婚的念头。那实践中要是夫妻结婚半年男方要求离婚的话该怎么办呢?下文中,我们整理了有关资料,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结婚半年男方要求离婚该怎么办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因此,如果要想尽快离婚的话,最好是能尽量收集满足上述条件的证据,然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清官难断家务事,如果第一次起诉双方对感情是否破裂的问题存在太大争议,比如说你要离婚,而又没有实质上的法律证据,而女方说直到现在都非常爱你,而且夫妻感情非常深厚,这时法官一般都会很谨慎的。但是如果第一次判不离后,双方仍无法和好,互不尽夫妻义务,6个月后再起诉要求离婚的,原则上是判离,当然也有例外。如果确实是想解决问题,早启动早解决,不启动不解决,建议尽早启动法律程序,就算这一次判不离,也是为下次作积累。

二、什么时候可提起离婚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结婚半年男方要求离婚的,首先看双方是否都愿意离婚,都要离婚的,把离婚协议写好,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即可。而一方要求离婚的,则需要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离婚才行。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可以争抚养权吗?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可以争抚养权吗?离婚后,只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父母双方离婚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这就是孩子抚养......

·夫妻双方个人财产婚后就属于共同财产了吗?
    夫妻双方个人财产婚后就属于共同财产了吗?不是共同的财产;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不起诉决定的国家赔偿可以获得吗?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国家的各项政策也在不断的健全,在各项法律中也规定了公民和企业的行为,如果触犯都将会收到相应的处罚,如果当事人没有进行起诉,是否可以获得国家赔偿呢?按照有......

·哪些情况属于无效婚姻
    婚姻状态不是一定就是合法有效的,实践中还有可能出现可撤销婚姻与无效婚姻的情况,当然也只有在满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才能认定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那具体来说,哪些情况属于无效......

·起诉要抚养费要多久会开庭?
    离婚孩子抚养权判决之后抚养费就成了最重要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孩子的抚养费是由双方进行协商按照给予方的工资比例计算的,但后续可能会出现给予抚养费一方拒绝给予抚养费的情况,这时......

·孩子抚养权法律规定有哪些?离婚时确定子女抚养的具体办法是什么?
    孩子抚养权在父母离婚的时候是急需要处理的问题,同时也是很重要的内容。对此,我国也制定了一些关于孩子抚养权的相关规定。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我国关于孩子抚养权法律规定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