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农村孩子的最低抚养费是多少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在孩子的抚养问题上面,我国是没有区分城市小孩和农村小孩,同时也是将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一视同仁的。因而,要是父母分开或者离婚的话,同时需要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才行。那一般农村孩子的最低抚养费是多少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农村孩子的最低抚养费是多少
农村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算法可以参考我国《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分,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依据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计算子女抚养费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具体的计算方式为:有固定收入的,按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依据当地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农村子女抚养费给到几岁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成年或子女能独立生活时至。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法律只规定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的,可用财物折抵抚养费。对子女抚养费的数额,给付期限及方式,直接关系到子女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子女今后的生活。因此,离婚时,应将他们明确地写在民事判决书中。毕竟要是法律中统一对孩子抚养费数额做出了规定的话,肯定就会造成不公平。因为有的家庭比较富裕,但有的则相对比较贫苦。同时,随着孩子的成长,在生活学习方面需要的费用增加,也是可以要求提高抚养费数额的。



·离婚财产分割不给的话怎么处理若是协议离婚的话
    离婚财产分割不给的话怎么处理若是协议离婚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照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履行自己交付财产的义务。对方不履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若是诉讼离婚的话......

·非生子女入户永州是被允许的吗?
    一、非生子女入户永州是被允许的吗?非生子女入户永州是被允许的。一般来说,非婚生子女上户口时除了要有出身证明以外,有的地区还需要进行身份公证,在需要生育证的地区,父母要先......

·向法院起诉离婚需要什么东西
    现在有很多夫妻的婚姻观已经发生变化,如果两个人不适合生活在一起,就会选择离婚。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就是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不需要向法院上诉的,但是诉讼离婚......

·到法院起诉离婚条件有哪些?
    到法院起诉离婚条件有哪些?到法院起诉离婚条件规定起诉离婚需要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

·一、离婚财产分割原则与方法?
    一、离婚财产分割原则与方法有哪些(1)男女平等。夫妻双方对其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和平等分割的权利。(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既不能损害女方和......

·男方突然提出解除婚礼女方是否应该退彩礼?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