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犯罪的时间、地点、方法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犯罪的时间、地点、方法是任何犯罪都必须具有的客观事实。多数情况下,它们对是否构成犯罪没有影响,但是个别情况下,刑法将一定的时间、地点或者手段规定为构成犯罪的必要条件,这种情况下对是否犯罪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构成要件的时间,指刑法规定的某些犯罪构成必须具备的特定时间。对于某些犯罪来说,时间问题具有区分罪与非罪的意义。这些特定的时间便属于构成要件的时间。
    构成要件的地点,指刑法规定的某些犯罪构成必须具备的特定场所。例如,非法狞猎罪,刑法将"禁猎区"规定为这种罪的构成要件之一。对于某些犯罪来说,行为人的行为在什么地点实施,对定罪有决定性作用。这些特定场所便属于构成要件的地点。
    构成要件的方法,指刑法规定的某些犯罪构成必须具备的实施危害行为的特定方式。例如,刑法第277条规定的妨害公务罪,通常必须"以暴力、威胁方法"实施。
    有时犯罪的时间、地点、方法等不是犯罪构成要件,但影响到犯罪行为本身社会危害程度的大小,因而对正确量刑有重要意义。刑法有些条文明确地规定特定的方法、地点是加重刑罚的条件。
·贪污罪既遂和未遂的认定
    所谓贪污罪的既遂,是指行为人所故意实施的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行为,已具备了贪污罪构成的全部要件,同时产生了危害结果。因此,认定贪污罪既遂与否,应把握以下......

·什么是刑事立功?
    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是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表现,包括两种情况:       1、犯罪分子揭发......

·绑架犯罪情形认定
    1、使用暴力、胁迫手段抢劫被绑架人随身携带财物行为的定罪。行为人利用被害人人身自由被限制而无法反抗的状态将其财物取走的行为不宜定抢劫罪,应以绑架罪从重处罚。从犯罪的目......

·什么是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此罪的特点是主观上属于过失,如果故意则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或者以危险方......

·刑法的概念?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极为了维护本阶级政治上的统治和经济上的利益,根据其阶级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并应当负刑事责任,给予犯罪人何种刑事......

·刑法的谦抑性原则
    谦抑性原则,又称必要性原则。指立法机关只有在该规范确属必不可少――没有可以代替刑罚的其他适当方法存在的条件下,才能将某种违反法律秩序的行为设定成犯罪行为。刑法的谦抑性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