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对于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建房占用农用地是否属于该罪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土地资源是非常的有限的,所以国家为了更加合理的对土地资源进行运用,所以对土地的使用类型进行了划分,而农用地便是其中是一种,同时国家也有法律进行了规定,如果占用农用地的话,那么是可能被处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那么对于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建房占用农用地是否属于该罪?

一、建房占用农用地是否属于该罪
根据1997年修订的《刑法》第342条、第346条和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的规定,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是指单位或个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所占农用地的用途,数量较大,造成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本罪是1997年修订刑法时增加的新罪名。当时的罪名为“非法占用耕地罪”,其保护的范围仅限于耕地。后来根据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刑法修正案(二)对刑法第 342 条的非法占用耕地罪进行了增补,将林地也纳入到刑法保护的范围。该罪的设立和修正的确对依法有效保护耕地、林地资源起到积极作用。但在理论上和司法实践中,对该罪的研究和司法适用尚处于边缘化状态。结合司法实践,本文就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若干司法认定问题发表拙见。所以建房占用农用地可以被认定为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二、如何界定非法占用行为
非法占用行为首先表现为行为的行政违法性,即行为是对有关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禁止性规范的违反。如修订后的《土地管理法》规定: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设、挖沙、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等等。虽然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的行为通常会表现为多种形式,但基本上可以归纳为两种:一是行为人对耕地、林地拥有合法使用权,但非法改变了被占用土地的法定用途。如农民在未经法定程序审批许可下,将其承包的责任田(基本农田)挖塘养鱼。二是行为人对耕地、林地本身就没有使用权而占用,并且改变了被占用土地的法定用途。这种现象比较普遍和典型。其次,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超出行政处罚的范围,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已达到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度。这种行政犯的成立与否关键取决于改变被占用耕地、林地用途的数量和毁坏程度。其实是可能会被认定为违法占用农用地罪的,当然如果想要认定该罪的话,那么就一定需要满足非法占用的目的,也就是说如果建房的时候存在非法占用的行为的话,那么就可以被认定为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最新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年最新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土地共有五类:  一类区片范围:中安镇(县城规划区)。区片补偿标准:72800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中......

·在聊城市区,有不少房地产中介声称手头有价格便宜的回迁房,不少
    在聊城市区,有不少房地产中介声称手头有价格便宜的回迁房,不少人被此吸引。毕竟,一般的商品房价格较贵,不是所有人都能承担的起的。像经济条件不好的,又急迫想解决住房问题的,往......

·实际异地起诉离婚要多久?
    在异地起诉离婚的,一般是夫妻中一方已经不在原来的住所地了,此时原告依法起诉离婚,就需要到对方现在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但其实不同时异地起诉离婚还是同城起诉离婚,就离婚案件的审......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四川都有哪些?
    国有土地和其他类型的土地有所不同,因为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所以在有关国有土地的买卖、租赁以及出让都有着特别严格的规定和相关程序,但是由于我国各省市具体的地区情况不一样,所......

·最高法农村集体土地使用20年对吗
    最高法农村集体土地使用20年对吗集体土地的存在形式一般都是在农村,通过集体土地的形式将土地发放下去使用,虽说这种方式管理起来会比较方便,但是集体土地的存在形式和普通土地的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