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公司章程与公司法冲突时效力怎么认定?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公司章程与公司法冲突时效力怎么认定?伴随市场经济的发展,投资人在管理公司时的需求也呈现多样化发展的趋势,因而公司章程和公司法冲突的案例也是越来越多。那么在实际的公司日常管理中,作为公司活动的行为准则的公司章程与公司法冲突时,其效力又要怎么认定?是公司章程效力优先还是公司法效力优先?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公司章程与公司法冲突时的效力认定??公司章程与公司法冲突指的是公司章程与公司法的强制性条款发生冲突的情况。从司法实践上,一旦公司章程与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冲突时,将会导致依据该部分公司章程做出的决议无效,因而公司在制定公司章程时不仅要灵活机动,因地制宜,更要确保不违反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二、公司法的规定可以分为任意性的规定和强制性的规定。
?1、所谓强制性的规定,就是当事人无权作出与法律规定不同的约定的规定,如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2、任意性的规定,就是当事人可以作出与公司法的规定不一致的约定的公司法规定,如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就是任意性的规定,因为其后明确规定“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一般允许公司另有规定的,都是任意性的规定,但并不是没有允许另有规定的,就一定不是任意性规定,笔者认为,只要不涉及损害其他第三人利益的,不涉及弱势当事人利益的特别保护的,就应该认定为是任意性规定,比如第一百八十七条“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的公司剩余财产分配的规定,很多人提出其是强制性规定,因为该规定未写有公司章程或公司全体股东另有约定除外的类似表述,因此,公司章程或者公司股东不能另外规定分配的办法,实际上,民事主体有权自由处分自己权利,只要该处分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未强迫欺压弱势群体,该约定国家就没有干预的理由,相应的法律规定就应该认定为任意性规定。综上,公司章程作为一种意思自治的契约,是当事人之间合意的体现,仅限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并且可以灵活机动,因地制宜;而公司法则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这就必然决定公司章程的条款不得与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一旦公司章程与公司法冲突,尤其是与公司法强制性规定冲突时,所涉及的具体章程和做出的具体协议则无效。



·一般公司收购流程需要多久
    时间多久只有看双方合同约定了,法律是没有规定的。收购公司过程比较复杂,一个企业想要收购另外一家企业必须拥有雄厚的资金才行。把握收购方主体权限的合法性,重点应审查收购方的公......

·公司法国有公司包括几种?
    公司法中国有企业分类几种?国有独资公司由政府全额出资,受公司法规范。这类企业以社会公共目标为主,经济目标居次。这类企业主要是典型的自然垄断企业和资源类企业,如铁路、自来水、......

·作为公司法人怎样降低风险?
    当今社会,很多人开公司都是找自己信任的朋友帮忙去做法定人,虽然没有投资给公司,但出于那份信任,很乐意去帮这个忙。被股东会聘用为执行董事,并担任法定代表人,即使没有用时作为......

·公司股东可以抵押股份吗?
    公司股东可以抵押股份吗?一、公司股东可以抵押股份吗?可以,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

·集团公司利用不同分公司签合同可以吗?
    集团公司利用不同分公司签合同可以吗?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一旦经过工商登记机关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同时也是对外公示了其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具有的合法经营权......

·在哪里可以查到公司股东的占股比例?
    在哪里可以查到公司股东的占股比例?一、在哪里可以查到公司股东的占股比例?第一种:网络查询:点击各省市的链接直接进入各地工商局网站-->企业查询-->输入营业执照号码查询;一般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