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武汉市做工伤鉴定的费用多少?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社会中有各种各样的职业,有些职业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对于我们来说安全第一性命高于一切,所以在工作期间如果不慎受了伤一定要记得做工伤鉴定,为自己的利益争取最大保障。有些人对工伤鉴定可能比较陌生,例如在武汉市做工伤鉴定的费用多少呢?我们在下文为您解答。

武汉市做工伤鉴定的费用多少

收费标准: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按每例收取200元劳动鉴定费。因工负伤、患职业病职工的鉴定费由职工所在单位负担;因病、非因工负伤办理退休退职职工的鉴定费,结论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费由职工所在单位负担;否则,由申请方负担鉴定费。对鉴定不服申请复鉴的,复鉴改变原鉴定结论的,由原鉴定方支付鉴定费,复鉴不改变原鉴定结论的由申请方支付鉴定费。

收费标准是:

1、自治区鉴定每人每次300元?

2、地、市级鉴定每人每次250元?

3、县(市)级鉴定每人每次200元

做工伤鉴定的费用多少由谁来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通过上文也许您已经对武汉市做工伤鉴定费用的多少也有所悉知,可以把这些内容告诉在武汉工作的亲戚好友,让身边的人都有较深的法律意识,工作是为了赚钱而不是卖命,工伤鉴定是法律给我们的一个重要保障,而做工伤鉴定的费用以及流程则需要我们自己去了解。


·工资不给,打劳动局电话管用吗?
    工资不给,打劳动局电话管用吗?一、工资不给打劳动局电话管用吗?管用。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举报,或应当......

·工程项目合同平移合法吗
    不合法,工程项目合同平移属于将项目转让,是违法的。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人......

·工伤事故能否要求精神赔偿
    精神赔偿是一项比较重要的赔偿项目,因一些事故的发生会给受害人或受害人的家属造成一定程度的精神损害。不过,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能否要求精神赔偿呢?本文就这个问题......

·根据相关规定工程质量验收划分为什么层次?
    根据相关规定工程质量验收划分为什么层次?在当今这个社会,工程质量要求是符合业主的要求,还需要符合法律规定、行业要求,但是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工程在完成之后需要进行对工程......

·工程结算需要哪些手续 ?一、工程结算是什么?
    工程结算需要哪些手续?一、工程结算是什么工程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按照承包合同和已完工程量向建设单位(业主)办理工程价清算的经济文件。工程建设周期长,耗用资金数大,为使建筑安装......

·刑诉法出国劳务的条件是什么
    在生活当中,我们您身边可能也会有这样的朋友,在国外从事工作。近年来随着时代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出国劳务,您会觉得出国劳务的报酬比较丰厚,而且见识也会比较多。但是在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