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工程质量事故责任划分有哪些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工程质量事故责任划分有哪些
相信您在新闻上和身边可能都见到过工程质量而引发的安全事故。当发生这类事件以后,我国要求各级政府从快解决,尽最大努力将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的损失减到最小。与此同时,也需要将事发的原因调查清楚,然后该谁承担谁承担。下面,我们将详细为您介绍工程质量事故责任划分有哪些?
一、工程质量事故责任划分有哪些?
(1)指导责任事故:指由于工程实施指导或领导失误而造成的质量事故。例如,由于工程负责人片面追求施工进度,放松或不按质量标准进行控制和检验,降低施工质量标准等。
(2)操作责任事故: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实施操作者不按规程和标准实施操作,而造成的质量事故。例如,浇筑混凝土时随意加水,或振捣疏漏造成混凝土质量事故等。
(3)自然灾害事故:指由于突发的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事故。例如地震、台风、暴雨、雷电、洪水等对工程造成破坏甚至倒塌。这类事故虽然不是人为责任直接造成,但灾害事故造成的损失程度也往往与人们是否在事前采取了有效的预防措施有关,相关责任人员也可能负有一定责任。
二、质量事故处理工作程序:
1、质检员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报告和一般质量事故处理
2、发生质量事故的责任人员协助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3、质量事故的分类: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两大类
(1)重大质量事故的界定
发生以下情况可定为重大质量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以上的。
2)事故造成了恶劣影响。
3)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害。
(2)一般质量事故
1)指直接经济损失500元以上(500元),3000元以下(不含3000元)
2)事故影响在局部范围以内,未造成严重影响。
3、发生质量事故的报告
(1)重大质量事故的报告: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性质恶劣、影响很坏的,应由项目经理立即报告总经理。
(2)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当事人除立即按规定上报外,应积极参与质量事故的善后处理
(3)一般质量事故的报告:发生一般质量事故,应在当天报告质检员。质检员在三天内内将事故调查、分析处理结果书面上报项目经理。
5、发生质量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1)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总经理负责对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报告
(2)质量事故的调查,其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相关部门和人员、事故经过、事故后果。调查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3)事故调查完毕后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认真分析、确认事故发生的原因,明确有关人员的责任,提出整改措施
(4)质量事故的处理,应执行“三不放过”的原则(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及时、慎重、有效地处理好质量事故
(5)必须以质量事故为契机,组织进行质量改进活动,完善并严格执行制度
(6)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报告应形成《质量事故报表》并建立档案
6、质量事故的责任人,根据其情况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罚,发生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者,将追究责任人的经济、行政、刑事责任。
7、事故责任界定
通过我们的介绍可以看出,工程质量事故责任划分主要有3方面。分别是指导责任、操作责任和自然灾害事故。如果是自然灾害事故,那是无法避免的。当然。如果1是人为的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事故的的发生,相关的责任人一定要及时进行整改并承担责任。
·确保工程质量的方法有哪些
关于建筑工程质量的问题,与其到最后有可能会被监测单位监测出相关的瑕疵,不如建筑单位从一开始就要通过各种方法来确保工程质量到最后是符合国家要求的。先不说对工程质量的评级问题......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有哪些?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有哪些?我们都知道一个房子的好坏是影响着一家人的生命安全,只有好的质量房子,才能让人住的安心,放心,一般在房屋完工后,都要请专门的人来检查,那么房......
·小作坊发生工伤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办?
小作坊发生工伤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办?没有劳动合同工伤要怎么办?没有劳动合同也可以申请公司理赔,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
·工伤认定赔偿单位是怎么规定的
按理来说,员工其实在进行过工伤认定以后,就可以依据工伤认定书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了。只不过,有些情况比较严重的话,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做工伤鉴定的。工伤认定以后的赔偿这对于......
·什么情况下属于招用童工
在我国,童工仅仅是指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法律禁止单位招用童工,不过实践中也会有例外情况。那么通常申请情况下属于招用童工,而招用童工该如何处罚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
·根据我国劳动法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劳动法法律规定,工伤认定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这关乎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合法的维护。当出现违法分包,发生工伤事故时,应当如何认定工伤责任以维护受害......
相信您在新闻上和身边可能都见到过工程质量而引发的安全事故。当发生这类事件以后,我国要求各级政府从快解决,尽最大努力将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的损失减到最小。与此同时,也需要将事发的原因调查清楚,然后该谁承担谁承担。下面,我们将详细为您介绍工程质量事故责任划分有哪些?
一、工程质量事故责任划分有哪些?
(1)指导责任事故:指由于工程实施指导或领导失误而造成的质量事故。例如,由于工程负责人片面追求施工进度,放松或不按质量标准进行控制和检验,降低施工质量标准等。
(2)操作责任事故: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实施操作者不按规程和标准实施操作,而造成的质量事故。例如,浇筑混凝土时随意加水,或振捣疏漏造成混凝土质量事故等。
(3)自然灾害事故:指由于突发的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事故。例如地震、台风、暴雨、雷电、洪水等对工程造成破坏甚至倒塌。这类事故虽然不是人为责任直接造成,但灾害事故造成的损失程度也往往与人们是否在事前采取了有效的预防措施有关,相关责任人员也可能负有一定责任。
二、质量事故处理工作程序:
1、质检员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报告和一般质量事故处理
2、发生质量事故的责任人员协助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3、质量事故的分类: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两大类
(1)重大质量事故的界定
发生以下情况可定为重大质量事故
1)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以上的。
2)事故造成了恶劣影响。
3)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害。
(2)一般质量事故
1)指直接经济损失500元以上(500元),3000元以下(不含3000元)
2)事故影响在局部范围以内,未造成严重影响。
3、发生质量事故的报告
(1)重大质量事故的报告: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性质恶劣、影响很坏的,应由项目经理立即报告总经理。
(2)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当事人除立即按规定上报外,应积极参与质量事故的善后处理
(3)一般质量事故的报告:发生一般质量事故,应在当天报告质检员。质检员在三天内内将事故调查、分析处理结果书面上报项目经理。
5、发生质量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1)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总经理负责对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报告
(2)质量事故的调查,其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相关部门和人员、事故经过、事故后果。调查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3)事故调查完毕后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认真分析、确认事故发生的原因,明确有关人员的责任,提出整改措施
(4)质量事故的处理,应执行“三不放过”的原则(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及时、慎重、有效地处理好质量事故
(5)必须以质量事故为契机,组织进行质量改进活动,完善并严格执行制度
(6)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报告应形成《质量事故报表》并建立档案
6、质量事故的责任人,根据其情况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罚,发生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者,将追究责任人的经济、行政、刑事责任。
7、事故责任界定
通过我们的介绍可以看出,工程质量事故责任划分主要有3方面。分别是指导责任、操作责任和自然灾害事故。如果是自然灾害事故,那是无法避免的。当然。如果1是人为的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事故的的发生,相关的责任人一定要及时进行整改并承担责任。
·确保工程质量的方法有哪些
关于建筑工程质量的问题,与其到最后有可能会被监测单位监测出相关的瑕疵,不如建筑单位从一开始就要通过各种方法来确保工程质量到最后是符合国家要求的。先不说对工程质量的评级问题......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有哪些?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有哪些?我们都知道一个房子的好坏是影响着一家人的生命安全,只有好的质量房子,才能让人住的安心,放心,一般在房屋完工后,都要请专门的人来检查,那么房......
·小作坊发生工伤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办?
小作坊发生工伤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办?没有劳动合同工伤要怎么办?没有劳动合同也可以申请公司理赔,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
·工伤认定赔偿单位是怎么规定的
按理来说,员工其实在进行过工伤认定以后,就可以依据工伤认定书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了。只不过,有些情况比较严重的话,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做工伤鉴定的。工伤认定以后的赔偿这对于......
·什么情况下属于招用童工
在我国,童工仅仅是指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法律禁止单位招用童工,不过实践中也会有例外情况。那么通常申请情况下属于招用童工,而招用童工该如何处罚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
·根据我国劳动法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劳动法法律规定,工伤认定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这关乎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合法的维护。当出现违法分包,发生工伤事故时,应当如何认定工伤责任以维护受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