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如何认定非法行医罪,非法行医罪应如何量刑 现实生活中,一些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如何认定非法行医罪,非法行医罪应如何量刑

现实生活中,一些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的人为了一己之私利而从事医疗活动,殊不知在实施这些行为的同时,已触犯了刑法,构成非法行医罪。那么,什么是非法行医罪呢?如行为人犯该罪的,应当如何量刑呢?我们为您解答。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非法行医罪的认定作出相关规定

第一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

(一)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三)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四)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五)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

第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二)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三)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四)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三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

(一)造成就诊人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二)造成三名以上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第四条实施非法行医犯罪,同时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诈骗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非法行医罪应如何量刑

对于非法行医罪的处罚如下: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是指:

(1)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2)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3)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4)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上述介绍可以看出,非法行医罪系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为他人治病,情节严重的行为。如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行医而被检察院起诉的,轻者可能被判处拘役或者管制,重者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当事人发生医疗事故怎么进行赔偿
    当事人发生医疗事故怎么进行赔偿一,当事人发生医疗事故怎么进行赔偿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可以要求以下赔偿:(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

·怎么处理医疗纠纷?在线咨询 > 一、医疗纠纷的起因是什么?
    怎么处理医疗纠纷?一、医疗纠纷的起因是什么?医疗纠纷通常是由医疗过错和过失引起的。医疗过失是医务人员在诊断护理过程中所存在的失误。医疗过错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等医疗活......

·1、治(医)疗费
    1、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

·河北省医疗纠纷司法鉴定可以私人申请吗
    河北省医疗纠纷司法鉴定可以私人申请吗?处理民事纠纷的过程中司法鉴定是否非常重要的环节,可以说大部分的民事纠纷处理都涉及到司法鉴定的内容,特别是赔偿的纠纷问题,一般都是由......

·医疗事故举证责任怎样分配
    医疗事故举证责任怎样分配一、医疗事故举证责任怎样分配(一)受害人(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的举证责任在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中,受害人应当就自己受损害的事实和接受过医疗的事实......

·昆山长海医院工伤鉴定是否可以
    工伤鉴定的时候,和医院用到的医疗术语都是一样的,而且工伤鉴定其实也是需要结合医院的诊断进行的。但是,医院和工伤鉴定其实是属于两个部门的。有些人为了节省时间,有时候会直接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