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试用期合同自动解除是怎样的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主动和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用人单位也可以主动和劳动者解除合同。但是,除了那两种方式,合同还可以自动解除。那你知道在试用期合同自动解除是怎样的?我们将为你讲解相关内容。
一、合同自动解除是怎样的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如果具有用人单位破产或者劳动者死亡等上述情形,劳动合同就会自动解除了。
二、劳动者可以提出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后,自动解除的情形相对较少,最常见的还是其中一方提出解除合同。如果具有以下情形,劳动者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三、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的解除,除了劳动者可以主动提出,在符合下列的条件时,用人单位也是可以提出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因此,合同的解除有三种情况,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合同以及合同自动解除。如果你还有想要深入了解的地方,可以咨询网站的在线律师,他们将竭诚为你服务。
·终止合同权利义务的情形有哪些
终止合同权利义务的情形有哪些一、终止合同权利义务的情况有哪些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事由,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主要事由有:清偿、解除、抵销、提......
·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
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一、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
·变更合同价格是否恰当,有哪些条件
变更合同价格是否恰当,有哪些条件一、变更合同价格是否恰当?变更合同价格是可以的,原材料价格上涨是有幅度的,固定总价合同签订时已经约定了在施工期内材料价格浮动的幅度,在此......
·合同违约责任是否对应?
合同违约责任是否对应?一、违约责任的相对性是什么意思?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义务所产生的责任,因而违约责任具有相对性:1、违约责任仅在合同当事人之间产生,违约当事人因其违反......
·合同诈骗20万判几年?
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对于合同诈骗犯罪既可以由自然人构成同时也是可以由单位构成的,但在同样的数额下对自然人的处罚肯定与对单位的处罚是不一样的。实际量刑的时候,需要考虑到诈......
·合同纠纷有什么解决方式
合同纠纷有什么解决方式一、合同纠纷有什么解决方式1、和解。和解是由争议各方根据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和各方实际情况,自行协商而不需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纠纷的方式。和解是纠纷常见......
一、合同自动解除是怎样的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如果具有用人单位破产或者劳动者死亡等上述情形,劳动合同就会自动解除了。
二、劳动者可以提出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后,自动解除的情形相对较少,最常见的还是其中一方提出解除合同。如果具有以下情形,劳动者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三、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的解除,除了劳动者可以主动提出,在符合下列的条件时,用人单位也是可以提出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因此,合同的解除有三种情况,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合同以及合同自动解除。如果你还有想要深入了解的地方,可以咨询网站的在线律师,他们将竭诚为你服务。
·终止合同权利义务的情形有哪些
终止合同权利义务的情形有哪些一、终止合同权利义务的情况有哪些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事由,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主要事由有:清偿、解除、抵销、提......
·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
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一、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
·变更合同价格是否恰当,有哪些条件
变更合同价格是否恰当,有哪些条件一、变更合同价格是否恰当?变更合同价格是可以的,原材料价格上涨是有幅度的,固定总价合同签订时已经约定了在施工期内材料价格浮动的幅度,在此......
·合同违约责任是否对应?
合同违约责任是否对应?一、违约责任的相对性是什么意思?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义务所产生的责任,因而违约责任具有相对性:1、违约责任仅在合同当事人之间产生,违约当事人因其违反......
·合同诈骗20万判几年?
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对于合同诈骗犯罪既可以由自然人构成同时也是可以由单位构成的,但在同样的数额下对自然人的处罚肯定与对单位的处罚是不一样的。实际量刑的时候,需要考虑到诈......
·合同纠纷有什么解决方式
合同纠纷有什么解决方式一、合同纠纷有什么解决方式1、和解。和解是由争议各方根据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和各方实际情况,自行协商而不需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纠纷的方式。和解是纠纷常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