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开设赌场罪单位犯罪罪名可以成立吗?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生活中我们还是常常能看到大大小小的棋牌室或者娱乐室,有些内部就暗藏赌博等不法行为。那么开设赌场罪罪名大小如何?处以什么责罚?开设赌场罪单位犯罪罪名可以成立吗?还是只是个人罪名?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下面就给您作一个说明和讲解。
开设赌场罪单位犯罪罪名不可以成立。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单位谋取利益,经单位决策机构或者负责人决定实施的,法律规定应当负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
开设赌场罪的构成要件:
(一)主体方面
开设赌场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现行刑法并没有将开设赌场罪归入单位犯罪的范畴,故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责任主体。
(二)主观方面
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营利为目的。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第一款对赌博罪的罪状有“以营利为目的”的表述,第二款对开设赌场罪虽然并未明确要“以营利为目的”,但秉承同一语境下的省略表达习惯,以营利为目的同样属于开设赌场罪的主观要件。
(三)客体方面
开设赌场罪侵犯的客体系社会管理秩序。本罪规定在《刑法》分则第六章的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中,旨在保护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
(四)客观方面
开设赌场罪的客观方面可以表现为开设赌场、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等行为。
从上文我们可以得出,开设赌场罪单位犯罪是不成立的,该罪名只能由个人来承担,所以我们要明确这个观点。开设赌场,聚众参与赌博,以此来营利。这种行为不仅是违法的,更是影响普通老百姓的工作生活,有些甚至是未成年人沉迷进去,后果更加不堪设想。以上就是为您提供相关资料,还有相关问题,欢迎上网站咨询!
·传销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在电视法制频道或者在网络上都听说过传销,传销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一种违法犯罪的行为。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人们对于传销的认识不太深入,并且警惕性不高,一......
·不当得利不返还触犯刑法吗
不当得利不返还触犯刑法吗?一、不当得利不返还触犯刑法吗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损失而取得利益的事实。如果因此发生民事纠纷,法院将根据法律规定,依法判处取得不当......
·谁有刑事案件的上诉权 上诉的程序有哪些
任何诉讼一般都包括有一审程序和二审程序等。被告人在对一审判决不服时,便可提起上诉,然后便进入了二审的程序。而在刑事案件中,除了被告,还有谁有刑事案件的上诉权呢?刑事案件被告......
·限制减刑假释的三类罪犯
一、限制减刑假释的三类罪犯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
·未成年犯罪记录封存行政不作为怎么做
一、未成年犯罪记录封存行政不作为怎么做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是指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的:“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
·刑事拘留后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刑事拘留后的程序是怎么样的?刑事拘留是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特别是出现法定紧急情况的时候。当然刑事拘留是有时间限制的,那么刑事拘留后的程序是怎么样的?对于这个问......
开设赌场罪单位犯罪罪名不可以成立。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单位谋取利益,经单位决策机构或者负责人决定实施的,法律规定应当负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
开设赌场罪的构成要件:
(一)主体方面
开设赌场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现行刑法并没有将开设赌场罪归入单位犯罪的范畴,故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责任主体。
(二)主观方面
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营利为目的。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第一款对赌博罪的罪状有“以营利为目的”的表述,第二款对开设赌场罪虽然并未明确要“以营利为目的”,但秉承同一语境下的省略表达习惯,以营利为目的同样属于开设赌场罪的主观要件。
(三)客体方面
开设赌场罪侵犯的客体系社会管理秩序。本罪规定在《刑法》分则第六章的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中,旨在保护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
(四)客观方面
开设赌场罪的客观方面可以表现为开设赌场、建立赌博网站并接受投注、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等行为。
从上文我们可以得出,开设赌场罪单位犯罪是不成立的,该罪名只能由个人来承担,所以我们要明确这个观点。开设赌场,聚众参与赌博,以此来营利。这种行为不仅是违法的,更是影响普通老百姓的工作生活,有些甚至是未成年人沉迷进去,后果更加不堪设想。以上就是为您提供相关资料,还有相关问题,欢迎上网站咨询!
·传销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在电视法制频道或者在网络上都听说过传销,传销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一种违法犯罪的行为。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人们对于传销的认识不太深入,并且警惕性不高,一......
·不当得利不返还触犯刑法吗
不当得利不返还触犯刑法吗?一、不当得利不返还触犯刑法吗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损失而取得利益的事实。如果因此发生民事纠纷,法院将根据法律规定,依法判处取得不当......
·谁有刑事案件的上诉权 上诉的程序有哪些
任何诉讼一般都包括有一审程序和二审程序等。被告人在对一审判决不服时,便可提起上诉,然后便进入了二审的程序。而在刑事案件中,除了被告,还有谁有刑事案件的上诉权呢?刑事案件被告......
·限制减刑假释的三类罪犯
一、限制减刑假释的三类罪犯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
·未成年犯罪记录封存行政不作为怎么做
一、未成年犯罪记录封存行政不作为怎么做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是指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的:“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
·刑事拘留后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刑事拘留后的程序是怎么样的?刑事拘留是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特别是出现法定紧急情况的时候。当然刑事拘留是有时间限制的,那么刑事拘留后的程序是怎么样的?对于这个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