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如何认定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果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通过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不正当、不公平的关联交易,一旦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就可能构成犯罪,即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那具体来说怎么认定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本文就上述问题介绍如下。
一、怎么认定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了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和证券市场的管理秩序。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通过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不正当、不公平的关联交易等非法手段,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本罪是结果犯,必须由于背信行为“致使上市公司造成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指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不正当、不公平的关联交易,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指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恶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以本罪论。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实施的是背信行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对上市公司造成财产上损害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二、认定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标准是什么
认定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重点及难点在于认定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即背信行为。所谓背信行为,是指行为人破坏与其任职的上市公司之间的法律确认的信任关系,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从事了以下几种非法活动:
1、无偿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2、以明显不公平的条件,提供或者接受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3、向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4、为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或者无正当理由为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5、无正当理由放弃债权、承担债务,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6、致使公司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或者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被终止上市交易或者多次被暂停上市交易的。
7、其他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这主要包括:
(1)挪用公司资金;
(2)将公司资金以某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蓄;
(3)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4)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或者进行交易;
(5)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6)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7)擅自批露公司秘密;
(8)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实践中,要是构成了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话,按照法律中的规定此时是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旦被控该罪,在第一次被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立刻联系专业的刑辩律师,向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进行法庭辩护,从而更好地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公司情况说明格式范文是怎样的
公司情况说明格式范文是怎样的?公司情况说明是一种常用的文书之一,一般说明的内容主要是根据对方的要求来写,因此公司情况说明的内容和格式都略有区别,办理的公司事务以及对方的要......
·公司法董事会决议事项股东会决议事项的区别
公司法董事会决议事项股东会决议事项的区别是?在我国公司是一个经常可以看到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公司法对于公司的一些事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包括公司法中对于股东会以及董事......
·注册公司要去掉一个股东怎么办
注册公司要去掉一个股东怎么办注册公司的时候按照注册规定来进行,规定几个股东就只能注册几个股东,去掉也是没办法的。在公司法中对于不同类型公司的注册要求都是不同的,如一人有限......
·企业并购的法律风险要怎么防范
企业并购的法律风险要怎么防范一、企业并购的法律风险要怎么防范中国没有一部统一的并购交易法,对国企并购、外资并购、上市公司并购等不同主体实行不同的法律规定,《合同法》、《......
·投资公司法律事务必须要请专业的律师吗?
我们现在随着法律观念逐渐的深入人心,我们很多的事物也必须在法律的约束下进行,因此法律与我们息息相关。投资公司法律事务不是说必须要请专业的律师,但是如果有专业的律师,可以为......
·继承人可以继承公司股权吗
,股份制公司越来越普遍,股东对股份制公司拥有一定份额的股权,这也是股东的财产之一。不过,如果股东死亡,作为股东的继承人可以继承公司股权吗?一般继承人并非唯一,如果公司股权......
一、怎么认定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了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和证券市场的管理秩序。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通过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不正当、不公平的关联交易等非法手段,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本罪是结果犯,必须由于背信行为“致使上市公司造成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指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不正当、不公平的关联交易,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指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恶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以本罪论。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实施的是背信行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对上市公司造成财产上损害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二、认定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标准是什么
认定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重点及难点在于认定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即背信行为。所谓背信行为,是指行为人破坏与其任职的上市公司之间的法律确认的信任关系,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从事了以下几种非法活动:
1、无偿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2、以明显不公平的条件,提供或者接受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3、向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4、为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或者无正当理由为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5、无正当理由放弃债权、承担债务,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6、致使公司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或者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被终止上市交易或者多次被暂停上市交易的。
7、其他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这主要包括:
(1)挪用公司资金;
(2)将公司资金以某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蓄;
(3)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4)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或者进行交易;
(5)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6)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7)擅自批露公司秘密;
(8)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实践中,要是构成了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话,按照法律中的规定此时是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旦被控该罪,在第一次被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立刻联系专业的刑辩律师,向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进行法庭辩护,从而更好地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公司情况说明格式范文是怎样的
公司情况说明格式范文是怎样的?公司情况说明是一种常用的文书之一,一般说明的内容主要是根据对方的要求来写,因此公司情况说明的内容和格式都略有区别,办理的公司事务以及对方的要......
·公司法董事会决议事项股东会决议事项的区别
公司法董事会决议事项股东会决议事项的区别是?在我国公司是一个经常可以看到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公司法对于公司的一些事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包括公司法中对于股东会以及董事......
·注册公司要去掉一个股东怎么办
注册公司要去掉一个股东怎么办注册公司的时候按照注册规定来进行,规定几个股东就只能注册几个股东,去掉也是没办法的。在公司法中对于不同类型公司的注册要求都是不同的,如一人有限......
·企业并购的法律风险要怎么防范
企业并购的法律风险要怎么防范一、企业并购的法律风险要怎么防范中国没有一部统一的并购交易法,对国企并购、外资并购、上市公司并购等不同主体实行不同的法律规定,《合同法》、《......
·投资公司法律事务必须要请专业的律师吗?
我们现在随着法律观念逐渐的深入人心,我们很多的事物也必须在法律的约束下进行,因此法律与我们息息相关。投资公司法律事务不是说必须要请专业的律师,但是如果有专业的律师,可以为......
·继承人可以继承公司股权吗
,股份制公司越来越普遍,股东对股份制公司拥有一定份额的股权,这也是股东的财产之一。不过,如果股东死亡,作为股东的继承人可以继承公司股权吗?一般继承人并非唯一,如果公司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