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童工不在工作期间受伤单位是否需要赔偿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对用人单位来说,如果是正常的劳动关系的话,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一些合法权益,都会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但是如果用人单位雇佣的是童工的话,就另当别论了。本身雇用童工就是一种违法的现象,如果童工不在工作期间受伤的话,对用人单位来说,也是需要承担一定责任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童工不在工作期间受伤单位是否需要赔偿?

一、童工不在工作期间受伤单位是否需要赔偿?
1、《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以下称《赔偿办法》)第二条规定,非法用工(包括使用童工)单位“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伤残职工或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第三条规定:“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2、《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第三条规定:“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戏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从保护童工和未成年人的权益角度出发,应当将本条中的“事故伤害”扩大理解为包括非因工受伤比较适宜,而不应仅仅将“事故伤害”局限于“因工受伤”。3、从立法精神来看,法律法规严格保护童工的利益,并严格禁止非法使用童工的行为。《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六条也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如果在处理童工受伤致残的问题上区分是否“因工”,有违保护未成年人的立法精神。
二、童工受伤如何维权?
1、童工伤亡应比一般劳动者获得更多的法律保护。合同无效不等于其权利不受保护,相反,从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出发,从关心下一代出发,从保障人权的角度出发,其受伤亡损害的权益更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其受保护的权益应比一般劳动者更广泛、更多。2、从计算赔偿损失数额上考虑,童工伤亡应选择非工伤赔偿。工伤的赔偿依照国务院的《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缴纳了保险的,则由保险机构理赔,用人单位未缴保险的,用人单位按照保险理赔的标准和数额计算赔付,其数额比雇员受害赔偿和一般人身损害赔偿低4-6倍。童工伤亡不按劳动法律关系的工伤理赔,按一般人身损害的民事法律关系予以赔偿,将获得更大权益的法律保护。通过我们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出,对于童工来说,即使不是属于工伤的范围,但是用人单位也应当给予赔偿,关于这一规定也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由此可以看出,对用人单位来说,雇用童工不论从哪一点上来看都是非常不合适的。



·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需要什么条件?
    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需要什么条件?一、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需要什么条件?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需要的条件,是根据《建筑法》第8条,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哪些程序
    劳动仲裁需要哪些程序(一)接受申请材料。审核申诉人申诉材料,对符合规定的材料进行登记,退回不符合规定的材料并告知申诉人。(二)审查受理及组庭。自收到申诉材料之日起七日内决定受......

·微信是当前很流行的一种聊天工具,几乎是每个人手机中都有微信,
    微信是当前很流行的一种聊天工具,几乎是每个人手机中都有微信,微信也融入了您的生活,您也很难离开微信。您用微信进行支付和交易,但是在微信被骗的情形也不在少数。微信被骗3000元......

·劳动法是怎么赔偿公司辞退员工的
    劳动法是怎么赔偿公司辞退员工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

·倒签劳动合同有效吗
    对于倒签劳动合同,很多人可能了解的并不多,对于它究竟有什么法律效益也不是很清楚。下面我们就来为您讲一下什么是倒签劳动合同,倒签劳动合同有效吗?详细请看下文。倒签劳动合同......

·劳动关系期限种类有哪些种类?
    劳动关系期限种类有哪些种类?单位雇佣员工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应该明确了解劳动关系期限的种类,和用人单位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期限,签订合约时明确合约内容,保护劳动者自身的合......